三、突出重点工作
(一)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胡锦涛总书记在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和第六次全会上的讲话、学习党和国家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及农业部、财政部等部门关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制度规定、学习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要求和方法等,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提高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能力。
(二)深入排查廉政风险。要针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全过程,对该项工作涉及到的每个单位、每个岗位、每个人员的职责定位、法定权限和工作流程进行认真梳理排查,分析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通过自己找、领导提、大家评、集体定等多种形式,全员参与,全面排查,深入查找权力行使风险、岗位管理风险和人员素质风险,做到查找风险不漏项、参与排查不漏人。要把握廉政风险分析的方法,要以农机购置补贴权力运行流程或业务流程为主线,全面查找廉政风险点,明确权力运行流程和行使依据,必要的要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对排查出的风险点要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要对风险产生的内外因素进行分析判断,按照风险发生机率和危害程度确定相应的风险等级,区分轻重,实施分类防控管理。
(三)着力实现权力制约。要突出对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参与农机购置补贴关键和重点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着力规范推广鉴定受理检测发证、支持推广目录评审与推荐、补贴额测算、资金结算、对基层工作监督等行为;地市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强化对县级部门实施补贴工作的监督;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规范补贴对象确定、补贴机具监管、经销监管等行为。要保证农民选择权、决定权,给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要通过科学设定权力,公开程序,公开信息,加强部门合作,强化程序监督、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要重点防范借实施农机购置补贴之机收受贿赂、违规收费、以本人或亲属名义直接插手补贴机具经营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要认真解决有些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权力寻租、违规操作、失职渎职等问题。
(四)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围绕农机购置补贴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针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建立健全有效防控廉政风险的制度规范。要逐步健全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促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常态化。要充分发挥查办农机购置补贴违法违纪案件的作用,利用案件暴露出的问题逆向分析廉政风险,完善风险防控措施。要不断丰富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制度载体,绘制本单位参与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涉及的主要风险工作流程图,编印本单位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推动制度上墙、手册到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