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第八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农村先进适用技术暨高新技术展的通知
(国科办外〔2011〕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第八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将于2011年10月21-26日在广西南宁市举行。为加强与东盟各国的科技合作与交流,科技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在本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上继续举办先进技术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先进技术展主题为“农村先进适用技术暨高新技术展”,由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农村科技司、火炬中心共同组织,其中,国际合作司负责先进技术展的总体协调工作,农村科技司和火炬中心协助招展,先进技术展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具体负责实施方案。
二、请你们以科技厅(委、局)为单位分别组成代表团参展。各代表团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先进技术展组展及联络工作,并于2011年7月15日前将联络员回执表反馈广西科技厅。
三、请你们组织选择有需要的优秀项目和产品参展,借此加强与东盟各国的科技交流与合作。
四、实施方案及有关表格请自行在科技部主页(www.most.gov.cn)通知通告栏目下载。
联系人:吴巧如 卢小玲 宁 毅
联系电话:0771-2093863 2093882 2093862
传 真:0771-2093878
电子信箱:gxkjjL@126.com
附件1:第八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农村先进适用技术暨高新技术展实施方案
附件2:参展项目登记表
附件3:参会人员报名表
附件4:交流推介项目申请表
附件5:联络员回执表
科技部办公厅
二O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1:
第八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农村先进适用技术暨高新技术展实施方案
一、目的
以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0 周年、中国-东盟友好交流年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为契机,充分利用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平台,加强中国与东盟国家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展示及宣传我国先进适用技术项目和产品,有效推动我国先进适用技术和产品向东盟国家输出,构建我国面向东盟的技术转移交流渠道。通过开展项目推介、技术交流、学术研讨、配对洽谈等活动,促进新产品、新技术交流交易,增强我国企业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的能力,在开拓东盟市场、实施“走出去”战略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作用。
二、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