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和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积极有效的科普宣传政策,指导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加强科普作品体系和创作队伍建设,创新防震减灾科普作品产出机制,努力打造科学权威、通俗易懂和喜闻乐见的科普精品。推进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和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每年确定一个宣传主题,在全国组织开展一次大型活动,带动全国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的开展。开通服务热线,设立地震部门开放日,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逐步将防震减灾纳入中小学教育,继续全力推动防震减灾科普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实现全面覆盖和家喻户晓。
(三)推广地震安全民居,改善城乡设防现状。
全面开展地震活动构造探察等基础性工作,服务城乡规划和工程建设。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城市民居抗震普查。推动中央地方设立专项补贴资金及出台减免优惠政策,调动广大农民建设地震安全农居的积极性,致力于实现城乡抗震设防一体化。开展农村民居基础资料调查与抗震性能评价,建立地震安全农居基础资料数据库,为地震安全农居的实施提供依据。组织编制适合不同地震烈度地区抗震设防要求和当地农民经济能力的地震安全农居设计和施工方案。配合开展建筑工匠培训,普及建筑抗震知识,推广抗震技术标准,建立农村民居建筑抗震技术咨询服务体系。
(四)研究巨灾保障模式,推进地震灾害保险。
协助国家有关部门,为未来建立政府、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共担风险的巨灾保障机制创造条件。借鉴发达国家地震灾害保险的相关经验,开展法律制度、政府地震灾害保险基金、保险优惠政策等方面的调研,联合保险企业共同研究提出符合中国国情的地震灾害保险方案,做好为地震灾害保险提供专业服务,特别是紧急救援阶段实施保险赔偿的技术储备。
(五)挖掘地震科技潜力,丰富公共服务产品。
发挥地震观测和数据优势,提供地震速报、烈度速报、灾害损失快速评估信息,为政府减灾决策服务;宣传普及地震科学基础知识,提供地震动参数区划图,为公众地震安全服务;提供高精度重力、地磁、空间电磁环境、核试验侦查等产品,为国防安全服务;提供地震预警及紧急自动处置、活动构造探察、隔震、减震、工程抗震性能鉴定及结构损伤探测等技术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开放重点实验室等地震科技基础设施,提供地震数据服务,为地球科学等不同科技领域服务。
(六)整合行业信息资源,提高公共服务效能。
制定防震减灾信息获取、储存和使用规制,建立稳定的基础信息服务队伍。充分利用行业现有信息资源,开放地震数据,完善防震减灾信息化流程和结构。依托已有地震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国家防震减灾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电子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做到政务工作迅速、高效、有力,为社会公众提供迅捷的信息服务。
三、全面提升防震减灾基础能力
防震减灾行业基础能力是做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支撑。坚持不懈地提升队伍职业素养,推进地震科技创新,强化地震监测基础服务,提高地震预测准确率。建立行业科学总结与反思机制,在大地震事件发生后,及时总结经验和剖析不足,不断实现行业自我完善。
(一)拓展行业人才资源,提升队伍职业素养。
人才资源是防震减灾事业的第一资源。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人才政策,把培养、引进和使用有机结合起来,开创防震减灾事业人才辈出的局面。重点培养高水平的管理核心人才、杰出的科技领军人才和高素质的一线业务骨干,优化资源配置,形成合理布局,实现人才队伍的协调发展。以高等院校、地震灾害应急救援训练基地和干部培训机构等为依托,建立教育及继续教育管理体系,推进全员知识更新。定点资助关键专业优秀学生,吸引海外学科顶级人才,外派培训青年储备人才,参加国家级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完善评价和投入机制,改善生活工作条件,形成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和发挥才干的良好环境。
(二)推进地震科技创新,服务减灾任务需求。
地震科技应以防震减灾任务需求为第一导向,同时满足地球科学研究需求。建立科技服务和任务需求间的紧密联系,促进科技与任务的有机结合。建立开放、竞争、协作机制,积极开展国内协作和国际合作,汇集相关资源和科技力量,推动国内、区域和国际科学研究计划。
加强基础性工作。开展地震科学台阵探测、地震活动构造探察、综合地球物理场观测、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地震安全基础信息调查和活动火山研究。改善观测、试验和分析等科技环境,购置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扩充学术图书期刊杂志和科学数据等信息资源,加强重点实验室特殊设备运行环境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