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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震局关于印发《中国地震局事业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第二章 发展战略



  将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作为检验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成效的唯一标准。在各级政府领导下,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从国家安全的政治高度,谋划防震减灾发展战略,落实法律责任,牢固树立全面预防观念,突出政府主导,动员社会参与,提高公众意识,使防震减灾成为全社会共同的长期责任和自觉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根本宗旨,强化社会管理,拓展公共服务,全面提升防震减灾基础能力,开创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新局面,为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发展目标
  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向更深层次推进。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基本健全,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各级地方政府防震减灾工作责任制逐步落实,市县地震机构管理防震减灾工作的能力显著提升,抗震设防要求监管进一步完善,全力推进抗震能力不足的重要建设工程的加固改造,加强地震标准计量工作。

  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向更宽领域拓展。新闻宣传与政务公开持续深化,科普宣传逐步走进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农村和家庭,推动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公众基本掌握防震减灾知识和应急避险技能。地震活动构造探察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广泛服务于工程建设与城乡规划。地震应急响应能力大幅度提高,破坏性地震发生后1小时内启动应急救援行动,3小时内给出灾情预评和破坏范围初步结果。地震监测全面服务于防灾减灾、国防建设、资源开发、重大工程和地球科学研究等领域。

  防震减灾基础能力向更高水平迈进。领军、优秀、储备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初见成效,行业人员业务素养显著提升。地震科技服务防震减灾任务需求的能力明显提高,形成若干在国际上具有重要影响的优势领域。基本形成多学科、多手段覆盖我国大陆的综合观测系统,青藏地区能够监测2.5级以上地震,其他大陆地区能够监测2.0级以上地震,人口稠密和经济发达地区能够监测1.0级以上地震,海域地震监测能力稳步提升。国内地震速报时间小于10分钟,全球7级以上地震速报时间为10至30分钟,国内大地震震源机制解与破裂过程速报时间1至5小时,在人口稠密和经济发达地区初步建成地震烈度速报网,20分钟内完成地震烈度速报。在川滇和首都圈等部分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初步建成地震预警系统,提供地震预警信息。地震前兆信息识别与检测能力得到增强,长、中、短、临地震预测科学水平不断提高,力争实现有减灾实效的预报。

  三、战略方向
  继续推动防震减灾工作从行业管理向社会管理的进步。加快各级防震减灾法制建设,构建国家防震减灾规划体系,建立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强化抗震设防行政监管职能,做好地震应急救援日常准备,加强市县地震机构和综合能力建设。

  继续推动防震减灾工作从行业自身服务向公共服务的进步。加强科普宣传教育,推广地震安全民居,推进设立地震保险,挖掘地震科技潜力,提供地震预警信息,丰富公共服务产品。

  继续推动防震减灾基础能力建设从满足行业自身需求向同时满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需求的进步。拓展防震减灾人才资源,全面提升队伍职业素养,重视地震监测基础作用,坚持地震预测多路探索,推进地震科技创新。

  继续推动地震灾害应对能力从适应中强地震向适应大震巨灾的进步。树立大震巨灾防御观念,立足防大震、救大灾,科学探索大震孕育发生规律,稳步提高城乡抗大震的设防能力,全力提升全社会大震巨灾的防范意识。

第三章 主要任务



  在中央和地方政府领导下,各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统筹管理,与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动员社会组织和个人全面参与,充分发挥全社会资源优势,激发创造活力,推进管理改革,从强化社会管理、拓展公共服务和提升基础能力等方面促进国家防震减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强化防震减灾社会管理
  防震减灾工作需以强化社会管理为手段,推进防震减灾从行业管理向社会管理的跨越,完善社会管理机制,落实各级政府责任,提高管理社会的能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合力。

  (一)加快防震减灾法规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不断完善防震减灾法律、法规、标准和配套制度体系建设。修订和完善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和各类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加强地震行业国家标准体系建设,加快新一代地震区划图编制,实行相关设备的检测和市场准入制度。完善地震安全性评价执业资格、资质管理和注册等基本法律制度,依法规范地震安全性评价行为。加强防震减灾规划体系建设,开展规划实施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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