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地震灾害预防全面拓展。
地震灾害预防多措并举,取得了一定成效。地震区划工作不断深入,大多数省会城市和100多个其他城市开展了地震小区划,全国30多个城市完成了活断层探测工作,在服务城乡建设规划和工程抗震设防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抗震设防要求管理逐步规范,多个省区市及市县将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或进入行政审批窗口。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全面展开,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水平和抗御地震的能力逐步提高。地震安全农居在全国开始推广,新疆、甘肃和四川等地的地震安全农居减灾成效显著。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稳步推进,已建成国家级科普教育基地58个,省级科普示范学校约1800个。市县地震机构在科普宣传、抗震设防监管和地震安全农居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地震应急救援迅速发展。
基本建成了国家级、省级和市县级的应急组织和指挥体系,建立了覆盖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和各行业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全国各级各类地震应急预案已达30万件,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地震应急演练,完善了国家级和省级地震应急现场工作队。地震救援工作起点高且进步快,初步建立了国家级和省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全国共有地震救援志愿者10余万人,建成了国家地震紧急救援训练基地,26个省的181个地级市规划并建设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五)地震科技实力显著增强。
地震科技取得明显进步,核心竞争力得到大幅提升。会同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中国科学院等部门建立了创新体系,形成了具有相当规模和较强实力的地震科技团队,初步建成了基础探测系统和国家及部门重点实验室,基础设施和条件实现质的飞跃,承担了一大批国家重点项目,获得了一系列新的科技成果,对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贡献率逐渐提高。
地震学与地球内部物理学、地震地质与活动构造学、地壳形变与大地测量学、地震工程学等方面的地震科学基础研究不断进步,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应急救援等方面的防震减灾应用技术进一步发展,援外台网、联合探测和区域科学研究计划等富有主导和实质内涵的国际合作初具规模。
三、存在问题
尽管在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应急救援和地震科技等领域取得了显著进步,但防震减灾事业发展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通过防震减灾工作实践,尤其是汶川地震科学总结与反思,进一步发现了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基础能力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一)防震减灾社会管理有力举措不够。
对防震减灾社会管理的认识不够深入。防震减灾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队伍亟需充实。防震减灾规划体系建设需不断推进,政府防震减灾目标责任制亟待落实。抗震设防要求尚未完全纳入基本建设审批程序,抗震设计与抗震设防要求衔接不够,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现行地震应急预案应对大震巨灾尚需完善,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能有待全面发挥。
(二)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覆盖领域不宽。
防震减灾公共服务的意识需要不断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尚需进一步完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地震安全民居需从示范区域向全国推广,地震活动构造探察等基础工作对城镇规划的服务不足。地震速报的时效和内涵与社会公众需求仍有差距,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服务刚刚起步。快速灾情获取和灾害损失评估尚不能完全满足大震巨灾应对的需求。
(三)防震减灾基础能力支撑作用不强
防震减灾人力资源还不能完全适应事业发展的新要求。人才结构和布局需进一步优化,各类优秀人才不足,长期稳定的优秀科技团队有限,行业人员职业素养有待提升,人才的遴选机制、激励机制、政策环境等有待完善。
地震科技服务防震减灾任务需求的能力不足。新型传感器等地震观测核心技术未有重大突破,地震预测理论方法研究成果有待进一步实用化,震灾预防和应急救援等领域技术研发应用有待加强,地震科学环境观测与探察等基础性工作刚刚全面开展。
监测系统的布局和功能有待继续优化。台网布局不能完全满足强震活动主体区域的监测需求,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重大生命线工程区域的监测分辨率有待提高,国家、省、市县专业台网及社会专用台网的系统集成不够。台网部分观测设备运行不够稳定,运行维护能力有待提升。
对地震短临预报能力倚重偏高,中长期预报的减灾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对地震预测特别是短临预测科学探索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认识没有完全到位。对地震孕育和发生的物理机制尚未认识清楚,地震预测尤其是短临预测仍以经验预测为主,在时间和空间方面还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