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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阳光工程任务申报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阳光工程任务申报工作的通知
(农办科[2011]3号 2011年07月13日 )


  在各地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2010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以下简称阳光工程)进展顺利,在拓宽农民就业增收渠道、强化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人才支撑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去冬今春,我国北方地区遭遇严重干旱,国务院2次召开常务会议,研究抗旱工作;农业部专门召开视频会议,对抗旱保苗夺丰收进行了全面部署。为了贯彻国务院、农业部会议精神,切实抓好2011年阳光工程实施,尽快掀起抗旱培训高潮,确保全年培训工作有序有效开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阳光工程任务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1年阳光工程坚持立足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人才需求,重点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相关环节岗位操作规范和技术技能要求开展培训工作。拟重点开展以下几类人员的培训:

  (一)种植业服务人员。主要是病虫专业防治员、肥料配方师、种子代销员、化肥农药经销员、割胶工以及经济作物的有偿技术服务员(如蔬菜园艺工、花卉园艺工、果桑茶园艺工、菌类园艺工、中药材生产管理员等)。

  (二)畜牧、渔业从业人员。主要是畜禽繁殖员、饲料营销员、畜禽水产养殖技术员、草原村级植保员、人工草地建植员、奶站管理员、海洋渔业船员、内陆渔业船员等。

  (三)兽医服务人员。主要是村级动物疫情报告观察员、村级动物防疫员、乡村兽医、水生动物病害防治员、兽药经销员。

  (四)农机服务人员。主要是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农机维修人员、农机营销员、农机技术指导员等。

  (五)农业经营管理和农村社会管理人员。主要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农村土地流转评估员、农村土地规划员、村级物业管理员、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员、农村会计(村会计和专业合作社会计)、农民信息员、沼气工和物管员、农村经纪人等。

  (六)涉农企业及休闲农业从业人员。主要是种子公司、各类园艺公司、绿色食品生产企业、大型畜禽水产养殖场、农产品贮藏、加工和流通企业、休闲农业等涉农企业的技术工人,包括制种工、育苗工、饲养员、休闲农业服务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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