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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国家海洋调查船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二十一条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航次计划不能执行的,由任务承担单位和船舶单位共同向办公室申请报批;因船舶单位或任务承担单位自身原因造成航次计划不能执行的,由责任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并根据调整的航次计划继续完成相应航次调查任务;因国家海洋调查任务调整取消航次的,由办公室对船舶单位进行一定的补偿。

第五章 奖 惩

  第二十二条 对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较好、考核评估结果优秀的船舶单位或连续2年安排较长船时用于国家海洋调查任务的船舶单位将给予表彰或适当的奖励。

  第二十三条 连续2年考核评估较差的或总计3年未完成所承担任务的船舶将从船队中劝退;拒不服从航次任务安排并造成损失的,船舶单位应清退有关费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责任船舶应当退出船队;因船舶维护和操作不当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海洋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
  国家海洋调查船队船舶入队申请表

一、船舶概况

船舶名称

所属单位

建成时间

母港

船舶类型

综合

地质

地球物理

水文

测量

生物

气象

其他

二、主要参数

总长(m)

型宽(m)

吃水深度(m)

排水量(t)

航速(kn)

续航力(n mile)

自持力(d)

适航区

科考定员

船员定员

三、动力系统

主机数量

总功率(KW)

四、甲板主要调查设备

A型架(t)

甲板吊机(t)

绞车情况

五、船载主要调查设备

1

2

3

4

5

6

六、实验室情况(包括面积、试验台、水电等配置情况)

七、船舶使用情况

最近两年船舶出海调查天数(d)

八、船舶所属单位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九、国家调查船队协调委员会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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