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民政部关于印发《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年)》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印发《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年)》的通知
(民发〔2011〕1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加快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步伐,指导各地深入开展慈善工作,我部制定了《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年)》,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年)

  慈善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慈善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发展慈善事业,对于新形势下调节利益分配、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增进社会和谐,对于提高公民社会责任意识、营造良好社会风气、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增强民族凝聚力,具有重要作用。为指导和促进“十二五”时期我国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纲要。

  一、“十一五”时期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回顾与“十二五”时期面临形势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取得重大进展的五年。党的十七大明确了慈善事业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补充作用,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加大对慈善事业发展的指导扶持力度,慈善事业组织体系进一步发展、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社会公众的慈善意识不断增强,中国特色慈善事业发展格局初步形成。

  加强了慈善事业法规政策建设。《公益事业捐赠法》得到有效贯彻;《慈善事业法(草案)》经过多次研究论证,已纳入国家立法规划;志愿服务立法工作已经启动,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7个副省级城市颁布实施了志愿服务条例或办法;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提高了企业捐赠的税前扣除比例,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更加明晰。相关部门规章和地方行政法规相继出台,进一步规范和促进了慈善事业发展。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