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对获得各工种全国决赛前5名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授予金牌;6-13名的选手授予银牌,14-25名的选手授予铜牌,并颁发荣誉证书。
5.对参加各工种全国决赛的其他选手由大赛组委会授予“优秀奖”,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集体奖
1.对获得全国决赛选手总成绩前10名的单位,由大赛组委会授予“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
2.对获得全国决赛总分前10名的赛区,由大赛组委会授予“优秀组织奖”,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
各赛区可结合实际,参照上述规定,制定本赛区具体奖励办法。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总工会以及地勘行业有关部门,尽快成立本赛区组委会和下设机构,落实承办、协办单位和必要的经费、技术等保障条件,加强对竞赛工作的领导。
(二)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各赛区组委会要加强协调和指导,认真制定竞赛组织实施方案,精心部署安排。要充分发挥地质勘查、科研、教育、矿业等单位的技术优势,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做好竞赛命题、裁判员遴选、赛前培训、赛场组织和安全、技术点评等各项工作,确保大赛顺利实施。
(三)突出主题,营造氛围。要紧紧围绕“提高地勘钻探技能,促进地质找矿突破”的主题,按照“注重质量、提升水平、讲求实效、加大宣传”的工作原则,发挥网络、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的作用,扩大大赛的影响和覆盖面,为加快地勘技能人才的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通过大赛,激励和带动更多技能劳动者,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场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为地质找矿新突破作出新贡献。
各赛区组委会办公室,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于2011年7月31日前将本赛区竞赛组织实施方案及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工作进展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与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八、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12
联 系 人:李玉胜 王东宁 李云飞
联系电话:010-66557972,66557973
传 真:010-66557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