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申报材料编写要求
根据《
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0〕119号)的文件要求,结合首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评估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申报材料编写要求如下:
一、国家级绿色矿山申报书
申报书是绿色矿山评估遴选的重要依据,要给予高度重视,全面细致的阐述矿山企业在创建绿色矿山过程中所取得的成绩,按照附件1中所列提纲,对照《国家级绿色矿山基本条件》的有关要求认真编写,内容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亮点和特色,文字表述简洁明了,数据翔实,图文并茂,精心排版,精致印刷。
(一)申报矿山基本信息表填写说明
基本信息表由申请矿山逐一认真填写,其中:
申报矿山名称:指从事采、选(冶)的独立矿山企业。
所属企业名称:指申报矿山所隶属的公司或单位。
企业性质:矿山企业营业执照指明的企业所有制性质。
成立时间:营业执照登记年月。
地理位置:指矿山所在地,具体填写到县一级。如矿山跨不同的行政区划,请分别填写。
矿区面积:包括采矿许可证的矿区范围和其他用地总面积。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自××年×月至××年×月。
开采矿种:填写主要矿种。
开采方式:指露天开采或地下开采或露天-地下联合开采。
保有资源储量:主要矿种的保有资源储量。
开采规模:大型、中型、小型。
采选工艺设备:矿山企业目前采用的采选工艺、设备。
综合利用情况:矿山企业目前的综合利用水平。
矿业权有偿处置情况:矿业权是否已经有偿处置。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情况:恢复治理完成情况,以及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和保证金缴纳情况等。
土地复垦情况:土地复垦进展情况,以及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情况。尚未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的,应按《
土地复垦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编报。
(二)格式要求
1. 封面。标题为:“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申报书”,字体方正大标宋简体,字号为二号(申报书三个字另起一行,字号为小初)。书脊处注明申报矿山名称。
2. 正文。小四号字体,中文为宋体、英文为Times New Roman,1.5倍行距,段前距段后距各0.5行,不加粗,首行缩进2个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