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工商办字[2011]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局各司(厅、局、室)、机关党委、纪检组监察局、各直属单位:
2011年3月25日,国务院召开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温家宝总理在会上作重要讲话,总结 2010年政府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1年反腐倡廉工作。会议强调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部署,认真治理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和渎职侵权问题,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形式主义,务求取得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结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也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任务艰巨繁重。当前,我国发展面临的形势依然极其复杂,经济社会发展中一些长期问题和短期问题相互交织,一些社会矛盾比较突出,再加上腐败问题,如果处理不好,产生叠加效应,就可能影响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认真学习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温家宝总理的重要讲话,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部署和要求上来,统一到保障党中央和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上来。要把贯彻落实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结合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和各地实际,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反腐倡廉工作之中,着力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改革创新,狠抓落实,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更加自觉服务经济发展、更加高效加强市场监管、更加有为强化消费维权、更加努力推进依法行政、更加严格锻炼干部队伍提供坚强保障。
二、把握重点,切实解决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