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新闻媒体宣传
本次活动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各地及承办单位根据情况自行联络、确定相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电视媒体:中央及各地方电视台。
平面媒体: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妇女报、中国渔业报、《中国水产》杂志等。
网络媒体:新浪网、承办单位网站。
四、活动内容
(一)启动仪式
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主会场设在北京海洋馆,届时邀请有关单位领导、嘉宾、学生代表出席在北京举行的启动仪式。各省及承办单位启动仪式形式根据情况自行确定。
时间:2011年9月15日上午。
(二)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将通过悬挂展板、横幅或道旗,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材料,播放公益宣传片,征文、绘画和摄影比赛,宣传标语短信征集大赛等方式开展。
1.展板。由宣传月活动办公室统一提供8块主展板设计方案,由承办单位制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各承办单位可根据自身宣传特点设计特色展板,数量不限。展板须在承办单位醒目地区摆放。
2.横幅。各承办单位要在活动地点悬挂醒目横幅:“关爱水生动物,我们在行动--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有条件的单位建议悬挂道旗,以烘托活动氛围。
3.标语。2010年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征集的宣传短语优秀作品放在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分会官方网站上(www.nawca.org.cn),各承办单位可自行查询使用。
4.材料发放。宣传材料由宣传月活动办公室统一制作并提供给承办单位,有条件的单位可以自行编印部分宣传材料。各承办单位要提供摆放宣传资料的平台,有条件的单位可派专人负责发放材料。
5.播放公益宣传片。公益宣传片由宣传月活动办公室统一制作并分发到各承办单位。各承办单位需提供必要的场地和设备,免费向游客播放。
6.征文、绘画和摄影比赛。征文、绘画和摄影比赛规则由宣传月活动办公室统一制定并发送到各承办单位,通过展板和宣传资料统一对外公布。所有征文、绘画和摄影作品直接邮寄到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分会,并由宣传月活动办公室统一组织评比和颁奖。
7.宣传短语征集短信大赛。
参赛方式:公众通过手机向宣传月活动办公室公布的手机号发送作品。接收短信号码:15210300385。
作品要求:30字以内、体现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内容、言简意赅、便于记忆。宣传月活动结束后,由宣传月活动办公室统一组织评比和颁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