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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做好“孺子牛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孺子牛奖”推荐工作报告、候选名单和推荐材料须于2011年8月31日前报民政部人事司,并同时报送电子版光盘。推荐材料包括:候选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孺子牛奖”审批表》(见附件,可于民政部网站www.mca.gov.cn下载),先进事迹简介(800字以内),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上述材料一式五份,其他相关材料(如公开报道过的文字材料、表彰决定和奖励证书复印件等)附后。

  根据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新闻宣传工作的总体部署,将统一组织在有关媒体对“孺子牛奖”获得者进行宣传,并编辑出版《孺子牛》报告文学集。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厅(局)及时组织撰写“孺子牛奖”候选人报告文学(1.5万字左右,附候选人工作照、生活照若干),于2011年9月15日前报民政部。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最高荣誉奖--“孺子牛奖”审批表

民政部

二O一一年六月九日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最高荣誉奖--“孺子牛奖”审批表

  姓    名:        
  省(市、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籍  贯

 

民  族

 

参加工作时间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技术职称

 

工作单位及岗位(职务)

 

曾受过何种奖惩

 

工 作 简 历

 

 

 

 

 

 

 

 

 

 

 

 

 

 

 

 

 

主 要 先 进 事 迹

 

 

 

 

 

 

 

 

 

 

 

 

 

 

 

 

 

 

 

 

 

 

 

 

 

 

 

 

 

 

 

 

推 选 意 见

省级民政厅(局)

(盖 章)

年  月  日

意   见

民政部审批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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