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专门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机构(总队、支队、大队),力争到“十二五”中期,所有的省、市级和80%以上的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建立起专门的行政执法机构。要切实加强执法人员的招录、培训和资格管理,把法律水平高、技术业务熟,敢于和善于执法的人员优先充实到行政执法机构中去,确保新进人员的综合素质。要不断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加强和改善执法机构和人员的执法装备,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
三、工作方式
(一)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将安全生产纳入“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创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推进安全文化、安全诚信和安全道德建设。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采取领导电视讲话、开办安全生产专版专栏、刊发专题文章、播放公益广告、组织知识竞赛、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张旗鼓、有声有色地开展宣传教育。要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安全生产情况,曝光典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公布重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绩、积累的经验和典型事例,将公众注意力引导到国家大政方针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上来。
(二)继续搞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中宣部、广电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联合举办的“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已经连续举办多年,在社会上形成了强大的宣传态势,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广为人知,使安全生产观念深入人心。要在总结以往活动经验的基础上进行创新,采取人民群众和广大从业人员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企业、深入基层进行宣传,打造一批像“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那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品牌工程。
(三)做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要带头学法、普法、守法,公正执法。加强领导干部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提高其领导安全发展、依法管理安全生产的水平和能力。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和矿山、危险物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其规范操作的水平和能力。高度重视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其遵章守纪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借助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鼓励支持翻译出版少数民族语言安全生产法制教育培训教材,提高少数民族安全生产法制教育培训水平,推进少数民族安全生产法制教育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