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理论、方针和政策的学习宣传,全面学习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教育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带头依法办事,正确行使权力,依法履行职责,做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推动
安全生产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三)认真学习宣传基本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行政许可法》、《
行政处罚法》、《
行政复议法》、《
国家赔偿法》、《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信访条例》、《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法制观念,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同时提高相对人的维权意识,促使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严格依法办事。
(四)深入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
安全生产法》、《
职业病防治法》、《
突发事件应对法》、《
矿山安全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学习宣传《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努力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执法水平,努力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维护
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依法维护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