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安监总政法〔2011〕1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为做好安全生产“六五”普法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六五”普法规划,请于2011年9月10日前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为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六五”普法工作,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全民安全生产法律意识,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和《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为核心,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围绕“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坚持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与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相结合,与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法律意识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实践相结合,与推进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和“三项行动”相结合,为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通过全面实施安全生产“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制教育,提升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和行政执法水平,增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
安全生产法治氛围,努力开创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和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新局面,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