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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比利时钢琴家尚·马龙到山东省演出的批复(2011)
文化部关于同意比利时钢琴家尚·马龙到山东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696号)
山东省文化厅:
你厅鲁文市[2011]7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青岛市文化艺术交流中心邀请比利时钢琴家尚·马龙,于2011年5月20日至11月10日来华到山东省青岛市等地演出。
请严格按照《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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