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6月24日布展。
6月25日上午9∶00举行开幕式。
6月25-27日对外展示(开展时间为上午9∶00-下午5∶00)。
6月27日上午举行闭幕式。
四、组织领导
2011年民族地区职业院校学生才艺展示活动由教育部、国家民委、中央统战部七局、中央新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教育部民族教育司、国家民委教育科技司、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承办,中国职教学会少数民族职教专委会、全国民族技艺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天津职业大学协办。
1.才艺展示活动设立组委会。
主 任:鲁 昕 教育部副部长
吴仕民 国家民委副主任
鲍绍坤 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
张俊芳 天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常务副主任:葛道凯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
田联刚 国家民委教育科技司司长
李兴民 中央新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靳润成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主任
副 主 任:刘建同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副司长
张 强 教育部民族教育司副司长
张若璞 国家民委教育科技司副司长
徐志涛 中央统战部七局副局长
刘 欣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
委 员:张志坤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成人教育培训处处长
周晓梅 国家民委教育科技司基础教育处处长
吴庆军 中央统战部七局经济社会发展处处长
张自敏 中央新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副处长
郭子孟 中国职教学会少数民族专委会副主任、全国民族技艺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
李 刚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职教处处长
孟志咸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职教中心主任
2.组委会设秘书处。
秘 书 长:张志坤(兼) 周晓梅(兼)
副秘书长:郭子孟(兼) 周 莉 李一杨 王珊珊 李汉臣
秘书处办公室设在全国民族技艺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单位云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
3.成立专家评审组。
抽调有关民族文艺和职业技术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组,负责参展作品和表演项目的审查及表彰活动中的奖项评选工作,并送组委会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