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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1年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附表3:2010年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到位情况表

项目代码

学校名称

专业名称

项目资金来源(万元)

资金到位时间

中央财政

地方财政

其他

中央财政

地方财政

其他

         
         
         
         
         
         
         
         
         

  省份:
  “项目代码”为国家统一编码(详见2010年下达资金预算文件),请勿自行编码。

  附件3:
2011年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申 报 学 校
  专 业 名 称
  主 办 单 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Ο一一年五月



  填报说明
  1.学校类型:公办中职1、公办高职、民办中职、民办高职,公办中职2(公办中职1为中专和职业中学,公办中职2为技工学校);
  2.教学行政用房面积:包括办公、教室、实验实训场所、图书馆、体育馆(风雨操场)等的面积;
  3.自筹经费:包括专项经费、学校培训、科技服务等收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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