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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1年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七、各地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在认真做好本地2011年度拟推荐的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评审工作的基础上,切实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材料具体如下:

  1.《__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申请2011年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请示(格式)》(附件2)

  2.《__年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3)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财政部门务必于2011年6月15日前将以上材料及电子文档一并联合报至教育部(不接受学校单独上报),逾期不再受理。其中,材料1由省级教育、财政部门填写,以正式公文形式报送(一式四份);材料2由省级教育、财政部门组织各申报学校填写并审定后,统一报送(一式一份)。

  本文及附件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edu.cn),进入财务司主页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专栏下载。

  联系人及电话:

  教育部财务司  李龙  010-66014303  13439664336

  财政部教科文司 王征  010-68551282

  传真:010-66014303  E-mail: lilong@moe.edu.cn

  附件:1. 2011年推荐中央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备选项目分省控制数(略)

  2. __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申请2011年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请示(格式)

  3. 2011年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六月八日

  附件2:
    省教育厅 财政厅关于申请2011年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请示(格式)

  主要内容包括:
  --本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特别是产业发展重点任务,产业体系建设对人才的需求分析,人才结构和专业结构调整的基本思路。
  --本地职业教育发展基本情况及实训基地建设有关政策措施(重点是投入方面)。
  --以前年度本地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的执行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地方资金的落实情况;是否存在拖欠2009年及以前年度中央集中采购的专业设备货款的情况及原因分析。
  --2011年度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的组织、评审及项目申报情况,包括项目学校的总体情况及专业申报情况等。
  --其他。

  附表:1. 2011年推荐中央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情况汇总表
  2. 2009年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由中央集中采购的专业设备货款支付情况表
  3. 2010年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到位情况表(含地方采购项目)

  附表1:2011年推荐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情况汇总表

  省级评审单位:

序号

学校名称

申报专业

学校  类型

分数

地方承诺投入专项

资金的比例(%)

学校主管部门

省级财政

市级财政

县级财政

学校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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