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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二连浩特——秦皇岛公路康保至沽源段上跨金界壕遗址方案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二连浩特--秦皇岛公路康保至沽源段上跨金界壕遗址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1〕1157号)


河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二连浩特--秦皇岛公路康保(冀蒙界)至沽源(张承高速)段上跨金长城专题报告〉的请示》(冀文物字〔2011〕12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二连浩特至秦皇岛公路康保至沽源段在康保县兰城子村西北约500米处以上跨方式通过金界壕遗址的方案。
  二、对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应组织参与长城资源调查的专业单位,进一步深化对拟建公路通过处金界壕遗址保存现状的调查和评估,明确地面、地下遗址的分布范围,补充评估报告。
  (二)进一步研究拟建公路通过金界壕遗址的方式,提出比选方案,尽可能减少跨越次数,并弱化拟建公路外观形象,减小工程施工对遗址及其周边环境景观的影响。
  (三)补充振动控制指标和措施,制定振动监测方案,补充拟建公路施工期间临时性支护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其施工和运营期间各类振动不对遗址本体安全造成威胁。
  三、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设计方案进行补充和修改,由你局核准后实施。请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监管,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前,应组织有关考古研究单位做好相关施工区域的考古工作,并根据考古工作成果完善设计方案,避让重要的遗址遗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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