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建设组织与分工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建立国家中医医疗与临床科研信息共享系统专家指导小组,负责基地共享系统建设中相关标准的制定、数据共享协调、运行管理咨询和科研方法指导;搭建中医临床科研信息学术交流平台,定期组织开展中医临床研究的相关学术活动与技术交流,培养高素质中医临床研究人才。
(2)基地要成立共享系统建设领导小组,设置相应机构,配备专职负责人员。领导小组组长由医院主要领导担任,成员应当包括重点研究病种负责人以及科研、信息、医务等职能科室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基地共享系统建设规划;协调、组织重点研究病种技术标准体系制定、人员技术培训、硬件建设、软件系统安装、信息系统整合及运行调试等方面建设任务。
(3)重点研究病种须配备参与病种研究且熟悉术语标准制定规范的固定人员,负责梳理归集与本病种相关的名词术语,提出和更新重点病种相关的术语字典,制定、维护和更新重点病种的病历模板。
(4)基地科研管理或医务部门须建立科研数据质量控制体系,规范和监督重点病种的数据采集过程;指导重点病种术语、模板和标准体系的建立。配备熟练掌握中医理论、具有临床科研数据的分析、挖掘能力的临床科研方法学研究人员,开展重点病种疗效评价、诊疗方案优化与评价、名老中医经验总结和传承研究等工作。
(5)基地信息管理部门须有熟练掌握医院HIS、LIS、PACS等系统安全运行与维护的专职人员;配备掌握Delphi语言等软件编程语言和Oracle等专业数据库开发应用能力的固定人员,负责数据审核、系统维护、传输数据以及数据导出等。
(6)基地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共享系统建设专家技术组,为共享系统建设提供技术咨询、方案审查和质量评定等。
(7)中国中医科学院深入研究共享系统关键技术问题,为基地提供共性产品及技术服务,参加项目的整体部署和人员培训,指导制定建设规划与方案。
1.4条件建设要求
1.4.1硬件要求
共享系统是在整合医院LIS,PACE,HIS,RIS等信息集成网络的基础上的应用系统。医院的硬件系统如中心机房配置、综合布线系统、网络建设、数据库及应用服务器、存储系统等的配置应符合国家(或国际)相关建设规范及技术标准,核心设备需满足中医临床研究的需求,并保证基地信息平台的安全运行。
1.4.2 软件要求
共享系统建设的应用软件主要包括:临床数据采集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数据仓库及分析软件、集成软件等。临床数据采集系统是基于结构化的中医电子病历系统,执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功能规范和电子病历的各项规定。其他应用系统根据实际需要为共享系统的接入提供开放接口,符合中医临床研究的需求,保证基地共享系统的正常运行。
2 中医临床术语
中医临床术语集是中医、西医规范术语有机汇集,是临床术语字典、临床数据挖掘利用的基础和规范术语的主要来源和支撑。术语字典是在数据采集系统中,中医临床规范术语应用的工具,是临床数据采集模板与病历书写的术语来源。共享系统建设,要求采用统一的中医临床术语集和主要来自中医临床术语集的术语字典。
2.1技术要求
重点病种临床术语字典为共享系统提供支撑服务。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支持数据采集、支持数据检索、支持挖掘模型的形成、支持病历模板的生成。
(1)支持数据采集
提供临床数据采集的便捷性及灵活性,同时排除冗余信息。
(2)支持数据检索
支持数据检索调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检索术语,能将所需术语及术语的各种属性包括同义术语、编码等检索出来。
(3)支持挖掘模型的形成
支持数据挖掘模型的形成,为后期数据整理、临床数据仓库建立以及数据挖掘研究提供服务,保证数据挖掘结果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4)支持病历模板的生成
病历模板是采集系统的核心,重点病种临床术语字典应支持病历模板的生成。
2.2 实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