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临床科研骨干能力培训大纲》(试行)的通知
(国中医药办科技发〔2011〕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局各直属单位,北京中医药大学,各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单位,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督导组成员:
为进一步促进和提升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中医临床科研的水平和质量,按照2011年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业务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局组织制定了《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临床科研骨干能力培训大纲》(试行)(以下简称《大纲》),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基地按照《大纲》要求,结合我局组织的统一培训,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科研骨干和团队的培养计划,并于8月10日前将有关计划报我局科技司。
二、请各基地按照《大纲》所附实施方案尽早合理安排人员和时间,确保参加我局组织的系统培训、专题进修和研讨等活动,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各基地在制定本单位培训计划和参加培训过程中,有关技术问题可向我局循证中医药临床评价重点研究室咨询。我局委托中国中医药科技开发交流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培训工作。
四、联系人及电话:
科技司中医科技处(基地办公室)
王思成 陈 军(010-59957712)
循证中医药临床评价重点研究室
刘建平(010-64286760)
中国中医药科技开发交流中心
魏 伟(010-64176168)
二○一一年七月六日
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临床科研骨干能力培训大纲
(试行)
一、培训目的
二、适用对象
三、培训目标
四、实施年限
五、内容与要求
(一) 基地科研管理
(二) 临床科研方法(DME)
(三) 循证医学(EBM)
(四) 中医文献的检索与利用
(五) 名老中医经验传承的手段和方法
(六) 中医临床研究中的伦理学问题
(七) 中医文化与原创思维
(八) 如何选题并发现临床实践中的科学问题
(九) 临床试验和观察性研究的设计与注册
(十) 临床科研经费的预算执行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