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食品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普法办〔201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普法办: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六五”普法规划,落实中央关于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职能,努力增强全体公民食品安全意识,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食品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国家经济持续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在新形势下,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和现实需要,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一项重要工作。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对于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近一时期以来,各种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造成了危害,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法制宣传教育,确保公众食品安全。要按照高度重视、积极应对、依法科学的总体要求,坚持及时、准确、适度的原则,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社会生产生活正常进行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抓住重点,务求实效,推进食品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入
今年是“六五”普法启动之年,要把开展食品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六五”普法的重要内容,结合“六五”普法启动和“法律六进”活动,推进食品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入。
(一)加强重点内容的宣传。要重点做好《
刑法》以及《
刑法修正案(八)》、《
食品安全法》、《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产品质量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要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工作中取得的成果和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宣传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配合相关部门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典型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