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重点用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
(工信部节[2011]3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
节约能源法》及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控制重点用能行业能源消耗过快增长,加快推进淘汰落后产能,确保“十二五”工业节能开好局、起好步,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关于
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要求,我部决定开展2011年度重点用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主要产品列入国家22项能耗限额标准目录的重点用能企业(以下简称重点用能企业)和仍在使用落后机电设备(产品)的所有工业企业。
二、检查依据
22项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批)》及《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等。
三、检查内容
(一)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
对辖区内涉及22项标准的重点用能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列出超能耗限额标准限定值企业名单及具体情况;超能耗限额标准限定值的企业整改情况;对改造无望或经过改造仍不达标的应将其列入淘汰名单;2010年度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是否会同有关部门落实节能技改、差别电价、节能设备推广等改造措施,效果如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
(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情况
对辖区内各工业企业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列出仍在使用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明细表及企业名单,是否采取限期整改或淘汰等政策措施;2010年度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