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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泰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分公司开业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泰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分公司开业的批复
(保监国际〔2011〕860号)


国泰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国泰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分公司申请开业的请示》(国泰产险〔2011〕7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设立国泰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分公司。

  二、经审查,陈良才和陶振球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同意陈良才担任该分公司总经理职务,同意陶振球担任该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

  三、该分公司仅限于在山东省行政辖区内经营业务,业务范围由你公司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决定。

  四、批准该分公司的办公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57号山东行业协会大楼2层213、21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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