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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关于征集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先进技术的通知(2011)

1.详细科学技术内容,包括思路、原理、方法、技术路线等(400个汉字以内)

                  

 

2.技术特点,包括解决关键问题的作用和程度,存在的问题和缺陷等(200个汉字以内)

               

3.关键技术与创新点(200个汉字以内)

           

4.与当前国内外同类研究、同类技术的综合比较(300个汉字以内)

              

5.应用情况,重点介绍1~2个地点的应用情况(300个汉字以内)

          

6.改进研究的重点和方向(200个汉字以内)

              

7.推广应用前景,包括适用范围和条件(300个汉字以内)

         

8.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200个汉字以内)

 


  填报说明:
  1.“编号”不填
  2.“专业领域”指矿井瓦斯预测技术、瓦斯抽放技术、煤与瓦斯突出防治技术、瓦斯煤尘爆炸防治技术、矿井通风安全技术、瓦斯监测监控技术、瓦斯事故应急救援技术、瓦斯集输技术、瓦斯利用技术、瓦斯管理技术十个方面。
  3.任务来源在相应的字母上划“√”。
  A.国家计划:指正式列入国家计划项目;B.部委计划:指国家计划以外,国务院各部委下达的任务;C.省、市、自治区计划:指国家计划以外,由省、市、自治区(或通过有关厅局)下达的任务;D.基金资助:指以国家基金形式资助的项目;E.国际合作:指由外国单位或个人委托或共同研究、开发的项目;F.其它单位委托:指各种企事业单位委托的项目;G.自选:指本基层单位提出或批准的,占用本职工作时间研究开发的项目;H.非职务:指非本单位任务,不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和时间所完成,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或者无正式工作单位的研究开发项目。I.其它:不能归属于上述各类的研究开发项目;
  4.“计划名称和编号”指上述各类的研究开发项目列入计划的名称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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