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才激励机制
建立健全与工作业绩紧密结合、有利于激发人才活力和创造力的人才激励机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探索高技能人才参照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确定待遇的有关办法,积极推荐贡献突出的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探索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办法,研究建立经营管理人才年薪制和股权激励等制度。
五、重点人才工程
(一)科技领军人才工程
面向国内外选拔、培养和引进20名左右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科技领军人才,力争2-3人达到国内一流科学家的水平。依托重点科研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生产单位,为科技领军人才开展科研活动搭建平台。鼓励科技领军人才承担、参加重大测绘地理信息科研和工程项目,在选题立项、科研条件配备、参加国际学术交流、资金支持等方面给予必要倾斜。
(二)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工程
完善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制度,健全国家、省和基层单位共同推动的三级测绘地理信息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培养格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选拔120名左右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进行重点培养,力争在“十二五”期间有10人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每个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选拔培养10-20名省级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每个院(队)选拔培养5-10名院级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通过定期举办学术交流、资助科技活动、组织参加国(境)内外培训等措施,加强对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培养。
(三)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
进一步密切测绘地理信息高等院校和用人单位的联系,促进学校教育与生产、科研有机结合,共同打造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竞争能力的人才队伍。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与教育部联合制定测绘地理信息专业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行业标准,指导有关高等院校按照标准调整教学内容、建设课程体系,引导有关企事业单位与高校共同确定培养目标、制定培养方案、实施人才培养。选择部分有条件的单位设立“工程实践教育中心”,承担对口高校测绘地理信息专业学生的实践学习任务,并在实践学习中发现和录用优秀人才。进一步加强对有关高校测绘地理信息人才培养的指导,充分发挥高等学校测绘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作用,逐步在有关院校开展测绘学科专业认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