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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3. 注重提升节能减排监管能力,节能减排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一是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管理机构。交通运输部成立了新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节能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办公室,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大型交通运输企业也普遍设立了相应的节能减排工作管理机构或岗位,为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组织开展了交通运输行业能源统计体系研究,公路运输、水路运输和港口生产能源统计指标初步纳入国家统计;着手研究构建行业节能减排监测考核体系,并在山东等地开展监测考核试点。三是积极推动实施了燃油消费税改革,实施了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实载率低于70%的客运线路不得新增运力等政策,强化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改进行业能源利用水平。四是积极引导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组织开展甩挂运输、江海直达、多式联运等试点工作,不断提升交通运输系统运行效率。五是在交通建设领域,注重合理规划、创新设计、精心施工、严格监管,认真执行节能评估与审查、规划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制度,使节能减排方针在交通建设工程实践中得到有效落实。这些工作的开展有效促进了行业节能减排管理体系的完善和监管能力的提升。
  4. 健全法规标准和规划体系,节能减排制度环境持续改善。
  相继出台了《公路、水路交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制定了《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水运工程节能设计规范》等标准规范;发布了《公路水路交通节能中长期规划纲要》以及各年度节能减排工作要点;印发了《交通行业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的指导意见》、《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公路水路交通发展政策》等指导性文件。与此同时,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也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地方性标准、中长期规划和具体实施意见。法规标准与规划体系初步建立并不断完善,为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5. 积极开展宣传培训与示范工程,节能减排理念不断提升。
  组织召开了全国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视频会议,以及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港口建设、港航共建绿色水运等专题工作会议,开展了“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交通等专项行动,统筹部署全行业共同行动;组织开展了“宇通杯”机动车驾驶员节能、机动车检测维修、港口机械等职业技能竞赛,充分调动全行业共同参与的积极性;先后推出了三批共60个部级节能减排示范项目,总结提炼经验并予以大力宣传推广,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认真组织“节能宣传周”等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与交流培训;开通了“交通节能网”,及时发布国内外动态信息,推广先进技术与经验。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企业也相应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节能减排宣传培训、示范试点与实践活动。全行业节能减排意识明显增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绿色低碳的理念不断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十一五”期间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国外先进水平相比,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绿色低碳经济的更高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与不足,主要体现在:
  一是交通运输结构性矛盾尚未根本解决。内河航运比较优势尚未充分发挥,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滞后,综合运输组合效率尚未充分显现;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能力和质量不高,吸引力不强;断头路、局部瓶颈等已成为影响基础设施网络效应的重要制约因素,部分沿海港口进出港航道能力不足;运输装备结构不尽合理,大型化、专业化车船比重不高,老旧车船比重偏高;道路运输规模化、集约化程度还比较低;替代能源、可再生能源比重亟待提高。
  二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服务体系仍需健全。节能减排科技研发投入不足,节能减排技术、产品推广应用进展较为缓慢;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推广还比较滞后;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技术服务体系尚未建立,节能减排技术产品和服务市场还有待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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