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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贵州省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综合规划的通知


  四、农村能源建设工程

  规划建设沼气池160万口,小水电21.4万千瓦,配备节能灶160万个。户用沼气池以1︰1配备节能炉灶,在畜牧业发展较好地区,建立大中型沼气工程,完善沼气服务网点设施,充分利用水能资源,发展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程。2011至 2015年,建设沼气池86万口、小水电工程11.4万千瓦,配备节能灶86万个;2016至2020年,建设沼气池74万口、小水电工程10万千瓦,配备节能灶74万个。

  五、易地扶贫搬迁和劳务输出  紧密结合当地小城镇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在石漠化严重的贫困地区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规划易地扶贫搬迁6万户26万人,劳动力转移培训并输出136万人。其中,2011至2015年,易地扶贫搬迁3万户14万人,劳动力转移培训并输出73万人;2016至2020年,再实施易地扶贫搬迁3万户12万人,劳动力转移培训并输出63万人。

  根据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本规划的重点放在前五年,即“十二五”期间。规划中的各类工程项目,要根据轻重缓急、前期工作情况和投资可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实施。

第五章 环境影响评价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要求,本规划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本章引用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内容和结论。

第一节 规划实施环境影响评价

  一、水文情势和水资源配置影响

  水利项目实施将改变库区和坝址下游的水文情势,使河流的干流、支流失去原有的自然流态,库区水面面积增加、水位和水温发生变化、流速减缓;初期蓄水和运行时坝址下游可能出现减水甚至脱水河段,将会直接改变下游区域水资源配置的原有平衡状况。

  二、水环境影响评价

  近年来,贵州省八大水系的地表水水质达标率基本稳定,但中、重度污染断面呈现出增加趋势。规划实施特别是水库建设将淹没正常蓄水位以下土地和植被,增加有机物来源和水库污染负荷;生活供水和农田灌溉将增加退水数量,入河污染物呈现增加趋势;蓄水后库区流速将明显降低、自净能力将显著减弱,库区水质将受到不利影响,水库库湾、库汊等区域还可能出现富营养化现象。

  三、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一)陆生生态影响评价

  工程占地和水库淹没造成的植被损失会改变区域生态系统完整性,给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带来影响。数量众多、遍布全省的水利建设、生态建设和石漠化治理工程将对全省千余种野生动植物(包括国家重点保护动物81种、植物72种)的生存环境和生理行为带来影响,项目布局于生态脆弱区或重要生境区还将对部分重要保护物种产生强烈干扰,区域生物多样性面临威胁。另一方面,规划区植被恢复、水土保持和石漠化治理工程的实施将增加贵州省植被面积、生物量和覆盖率,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提高其承载能力。

  (二)水生生物影响评价

  贵州省鱼类资源丰富,有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鱼类1种、《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濒危鱼类9种、长江和珠江上游特有鱼类45种。规划实施特别是水利工程建设将通过过滤、屏蔽和阻隔等作用,使河流生态系统破碎化和片段化,改变原有的河流生境,以鱼类为主的水生生物将受到影响。另外,根据鱼类三场调查结果,规划建设的马岭、纳坝和夹岩等水利工程将影响到马别河磨舍、望谟河和六冲河抵纳等鱼类产卵场。

  四、环境敏感区影响评价

  贵州省境内有世界遗产、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风景名胜区等各类环境敏感区300多处。规划项目点多、面广,必然涉及部分环境敏感区(33座水库涉及34处环境敏感区),其主要影响是水库淹没或部分淹没环境敏感区,降低环境敏感区的生态和观赏价值,如:马岭水库涉及马岭河峡谷~万峰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贵州省兴义贵州龙国家级地质公园等。

  五、移民安置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实施将造成水库淹没搬迁人口14万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生态移民2万人和石漠化区扶贫搬迁人口26万人。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人均耕地将明显减少,从而影响移民生产生活和经济收入。移民安置特别是集中安置、集镇迁建以及移民区接续产业发展等将对安置区生态环境产生显著影响,产生的生产生活污水、废气和垃圾等也将影响区域环境质量。在贵州省少数民族聚居区,移民还会对居民的文化习俗等产生直接影响。此外,移民与安置区居民之间还存在疾病传染和交叉感染的可能。

  六、地质环境风险分析

  贵州省山高谷深,沟壑纵横,地貌高低起伏达300~700米。水利工程建设将导致库区水位大幅提高,库区及其周边区域的地质环境特征将发生一定程度的改变,可能导致库岸垮塌、山体滑坡、泥石流甚至诱发地震等自然灾害。此外,由于贵州省喀斯特岩溶发育强烈,境内岩石溶洞、地下漏斗分布广泛,若水利建设前期地质勘察工作不充分,则可能引发水库渗漏、地下水污染等环境问题。

第二节 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

  一、水资源与水环境影响对策措施

  1.在充分考虑流域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发展需求和生态系统功能维系,环境敏感区和重点保护物种保护要求的基础上,科学确定各流域、区域的水资源配置方案。
  2.加强施工期、运行期水质保护,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设计规范》进行水库库底清理;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划定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不断完善供水区的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全面加强流域面污染源治理,控制和清理现有污染源,限制网箱养殖,维护和保证水库水质,避免水质性缺水。高度重视解决水库渗漏和地下水污染等问题。
  3.按照《水电水利建设项目河道生态用水、低温水和过鱼设施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要求,采取工程措施或优化水库调度,保证坝址下游的生态流量,并采取低温水控制措施。
  4.按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50例》开展移民安置环评工作,落实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措施。
  
  二、生态影响对策措施

  (一)陆生生态影响对策与措施

  1.严格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重要和珍稀濒危动植物物种的保护;全面实施生境补偿、野生动物迁地保护、植物移栽及抚育管理等生态保护措施。
  2.按照《水土保持法》和《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要求,采取工程和植物相结合的水土保持措施,不断增加规划区植被覆盖率,提高水土保持效果。
  3.综合规划优先选择当地优势物种,禁止选择《中国第一批外来入侵物种名单》、《中国第二批外来入侵物种名单》和贵州省发布的外来入侵物种;选择其它非贵州省当地优势物种,必须征求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并进行充分试验和论证。
  
  (二)水生生物影响对策措施

  1.根据贵州省水资源开发现状,结合鱼类保护具体要求,科学划定天然状态河段范围;加强重要和珍稀濒危鱼类“三场”保护。
  2.根据贵州省水利项目布局和重要、珍稀濒危鱼类分布情51况,科学设置鱼道、鱼梯和鱼类增殖放流站等鱼类保护设施。

  3.进一步完善贵州省鱼类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水库养殖规划,严禁引入外来鱼类物种,加强地方特有鱼类保护;加大区域或流域鱼类保护投入,加强鱼类保护。

  三、环境敏感区保对策措施

  充分考虑各类规划建设项目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目标的相对位置关系和内在生态联系,按照《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充分尊重各类环境敏感区主管部门意见,进一步优化和调整规划项目布局,落实环境敏感区的避让保护措施,或依照法定程序对各类环境敏感区范围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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