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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贵州省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综合规划的通知


  马岭水库。水库坝址位于珠江流域西江水系南盘江左岸的一级支流马别河中下游,坝址以上集水面积1914平方公里,坝址处多年平均径流量14.2亿立方米。该水库是以供水、灌溉为主,兼顾其他综合利用的大(2)型水利工程,水库总库容1.3亿立方米,兴利库容0.8亿立方米,新增年供水量0.4亿立方米。工程供水区主要为黔西南州兴义市,供水总人口22万人,新增灌溉面积15万亩。拦河坝拟采用混凝土抛物线双曲薄拱坝,最大坝高92米。水库淹没区涉及兴义市马岭镇和品甸镇,淹没耕地 1956亩,林地870亩,草地1228亩,荒山3134亩,水库淹没搬迁人口1230人。工程总投资16亿元。项目建成后对有效提高区域水资源调配能力,促进黔西南地区中心城市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作用。

  2.中型水库项目

  规划2011年至2020年建设中型水库工程142座,其中黔中区19座,黔东北区28座,黔东南区22座,黔西北区36座,黔西南区37座。水库总库容30亿立方米,兴利库容22亿立方米,32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供水量34.6亿立方米,占规划项目新增年供水量的57%,新增有效灌溉面积269万亩,改善灌溉面积60万亩。其中,2015年以前开工建设中型水库工程111座,水库总库容23亿立方米,兴利库容17亿立方米,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供水量26.5亿立方米,新增有效灌溉面积217万亩,改善灌溉面积53万亩。中型水库是贵州省提高水资源调配能力、保障城乡生活生产用水、建设人均半亩口粮田、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生态建设和石漠化治理、全面解决工程性缺水问题的支撑性工程,对加快贵州省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实现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已完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中型水库分别为37座、55座、23座。

  3.小型水库项目

  规划2011年至2020年建设小型水库工程286座,其中黔中区33座,黔东北区42座,黔东南区36座,黔西北区54座,黔西南区43座。规划小型水库总库容7亿立方米,兴利库容6亿立方米,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供水量10.8亿立方米,占规划项目新增年供水量的18%,新增有效灌溉面积85万亩,改善灌溉面积43万亩。其中,2015年以前开工建设小型水库工程 208座,总库容5亿立方米,兴利库容4亿立方米,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供水量7.5亿立方米,新增有效灌溉面积61万亩,改善灌溉面积31万亩。小型水库单个项目投资小、见效快,解决农田灌溉和农村人畜饮水最为直接,项目建设对解决项目区乡镇供水与发展小型灌区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是解决大中型水库未覆盖地区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的必然选择。目前,已完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小型水库分别为86座、103座、17座。

  4.引提水工程项目

  规划2011年至2020年建设引水、提水工程89处,其中黔中区24处,黔东北区31处,黔东南区4处,黔西北区18处,黔西南区12处。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供水量6.5亿立方米,占规划项目新增年供水量的10%,新增有效灌溉面积44万亩。其中,2015年以前开工建设引水、提水工程60处,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供水量4.2亿立方米,新增有效灌溉面积36万亩。在合理提水扬程和输水距离内,因地制宜建设引水、提水工程,可充分利用现有大中型发电水库调蓄能力和大江大河天然径流,项目建设周期短、技术难度较小、投资见效快,是保障城乡供水和生态用水、发展小型灌区水源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已完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引提水工程分别为17处、6处、2处。

  二、灌区配套和改造工程

  贵州省现有瓮福、乌中、湄凤余、安西、铜东、黎榕、兴中、34金黔、盘江、遵义10个大型灌区及113个中型灌区,灌区现状有效灌溉面积460万亩。由于多种原因,这些灌区长期不配套、老化失修,不能正常发挥效益,急需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通过配套和改造,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607万亩。

  1.大型灌区配套和改造

  贵州省现有10个大型灌区分布在7个市、州、地的35个县,是各地区的主要粮食生产基地。灌区内耕地较集中成片,农业生产条件相对较好,耕作水平较高,现有有效灌溉面积227万亩。规划配套改造渠道2370条、10963公里,修建分水建筑物2015座,交叉建筑物1870座,交通建筑物1829座,泵(电)站264座,隧道458座,其他建筑物1036座。在渠系骨干工程续建配套改造的基础上,逐步完成斗、农渠的配套和防渗处理,推广非工程性节水措施,调整农作物种植结构,发展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逐步实现灌区管理信息化、自动化。2011至2015年,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168万亩;2016至2020年,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72万亩。

  2.中型灌区配套和改造

  现有113个中型灌区有效灌溉面积233万亩。规划改造重点中型灌区(5-30万亩)37个,一般中型灌区(1-5万亩)76个。相应干支沟疏浚开挖及衬砌防渗渠道12355公里,干支渠沟建筑物改造及配套11062座(处),水源及渠首工程改造与加固1285座(处),量水设施及管护设施20330座(处)。2011至2015年,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244万亩;2016至2020年,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123万亩。

  三、农村安全工程

  根据《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贵州省农村饮水不安全人数为1151万人,截止2009年底,已解决农村647万人饮水安全问题,2010~2013年还需解决农村 504万人饮水安全问题。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和部署,2009年贵州省开展了农村饮水安全规划人口调查及复核工作,经国家核定,除原纳入国家规划、尚未解决的饮水不安全人口之外,新增1048万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及200万农村学校师生饮水不安全人口,到2015年要全部解决。以上扣除2010年已解决部分及农村学校师生重复计算部分,2011-2015年共需解决1300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本规划建设的骨干水源工程将为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提供可靠的水源保障。

  四、“五小”水利工程

  规划范围覆盖贵州省全部88个县,涉及11850个村的2109万人。工程主要包括小塘坝、小水窖(池)、小堰闸、小泵站、小渠道等小型、微型水利工程。规划实施小塘坝、小水窖(池)、36小堰闸、小泵站118万处,改造或新建小渠道3万公里;新增小塘坝和小水窖有效容积3.7亿立方米,补充灌溉面积662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95万亩。

  五、坡耕水土流综合治理工程

  工程范围包括贵州省69个县,主要工程措施是:以小流域为基本单元,重点对6°~15°坡耕地实施综合整治,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400万亩,其中2011~2015年治理250万亩,2016~2020年治理150万亩。同时,通过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等工程,共同推进水土流失治理,规划期内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1万平方公里。

  六、气象灾害防御及空中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

  “十二五”期间,通过实施气象灾害防御工程和空中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完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提高空中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强降水等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率达90%,新增人工增雨量5~10亿立方米,对水利工程建设和安全运行的气象保障能力有较大提高,对生态建设和石漠化治理的气象服务和决策支撑能力进一步提高。增建1400个区域加密自动气象站,其中800个六要素自动气象站,600个两要素自动气象站;增建21个风廓线雷达;增建48个GPS/MET水汽观测;增建39个气象辐射观测站,组建贵州省气象辐射观测网,增建4部常规数字化天气雷达;全年实施以开发空中水资源和减轻冰雹灾害为目的的规模化人工增雨防雹作业,完善空中和地面作业的基础设施和技术设备。

第二节 生态建设重点工程



  主要包括退耕还林(草)工程、天然林资源保护和森林抚育工程、长江珠江防护林工程、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草地开发利用工程等。

  一、退耕还林(草)工程

  工程范围包括毕节地区、黔西南州、安顺市、六盘水市、铜仁地区全部,贵阳市、遵义市、黔东南州、黔南州的部分县,共 80个县。巩固退耕还林(草)工程成果,其中计划荒山造林 800万亩(人工造林600万亩,封山育林200万亩),退耕地造林暂按300万亩考虑,最终面积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和国家“十二五”退耕还林规划确定。其中西部生态综合治理区的威宁、毕节、大方等21个县退耕还林(草)523万亩,占48%;中部生态保护区的开阳、镇宁、正安等33个县退耕还林(草)408万亩,占37%;东部生态建设区的黄平、施秉、铜仁等26个县,退耕还林(草)169万亩,占15%。主要采取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两种方式,人工造林主要以生态、经济兼用树种为主,封山育林以自然恢复为主。其中,2011至2015年,荒山造林400万亩(人工造林300万亩,封山育林100万亩)。2016至2020年,荒山造林400万亩(人工造林300万亩,封山育林100万亩),在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解决好基本口粮田、农民长远生计的基础上,将重点生态脆弱区和重要生态区的25度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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