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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贵州省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综合规划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贵州省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综合规划的通知
(发改农经[2011]1383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贵州省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综合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水利建设滞后、生态环境脆弱是长期制约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加快推进《规划》落实工作,对于贵州省缓解工程性缺水、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等具有深远意义,也是构筑长江和珠江两大流域生态屏障、探索贫困地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贵州省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本规划战略意义的认识,以实施好本规划为重要抓手,扎实推进贵州省治穷致富目标的实现。
  二、请贵州省人民政府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认真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分工,落实相关责任,完善体制机制,科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进一步拓宽项目建设投资渠道,尽可能增加地方财政性资金投入,通过财政贴息等方式,吸引政策性银行贷款投入,并充分调动企业、农民等投入积极性。
  三、请国务院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做好《规划》与相关建设规划的衔接和协调工作,研究制定贯彻落实《规划》的具体政策措施,在政策实施、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和配合,指导和帮助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为促进《规划》实施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四、本《规划》是未来10年贵州省开展水利建设、生态建设和石漠化治理工程的基本依据。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认真开展前期工作,履行项目审批手续,认真落实投资项目管理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项目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规章制度,完善项目后评价体系,提高项目建设成效,项目建成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强化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全程监管,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五、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和贵州省,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分析评估,及时向国务院报告《规划》实施进展等有关情况。

  附件:贵州省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综合规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〇一一年七月四日

贵州省
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
综合规划

二○一一年七月

目录

  前言
  第一章 规划背景和重大意义
  第一节 基本情况
  第二节 重大意义
  第二章 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任务
  第一节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二节 主要目标和建设任务
  第三章 基本思路和建设布局
  第一节 基本思路
  第二节 水利建设思路和布局
  第三节 生态建设思路和布局
  第四节 石漠化治理思路和布局
  第四章 重点工程和建设项目
  第一节 水利建设重点工程
  第二节 生态建设重点工程
  第三节 石漠化治理重点工程
  第五章 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节 规划实施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节 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
  第三节 规划方案环境合理性分析
  第四节 规划实施环境管理要求
  第六章 投资测算和资金筹措(略)
  第七章 效益分析评价(略)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工作
  第二节 完善政策支撑体系
  第三节 加大国家支持力度
  第四节 强化项目建设管理
  第五节 健全水利建管体制
  第六节 创新生态治理机制
  第七节 强化人才科技保障

前言



  2009年7月至2010年5月,贵州省遭受了百年不遇的特大旱灾,给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生产造成了严重影响。全省共有1869万人、1272万亩农作物受灾,695万人、504万头大牲畜因旱出现饮水困难,因灾直接经济损失达132亿元。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和各方的大力支持下,贵州省灾区各族干部群众奋起自救,千方百计保饮水、保民生、保春耕,取得了抗旱救灾的重大胜利。这场特大旱灾突出地表明,水利设施薄弱、生态环境恶化、石漠化加剧已成为制约贵州省发展的主要因素。
  党中央、国务院对贵州省抗旱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十分关心和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相继作出重要指示。2010年4月,温家宝总理亲临贵州省视察指导抗旱救灾工作,针对干旱暴露出的问题,明确指示:要积极谋划长远水利工程设施建设,把贵州省的水利建设与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三者结合起来,“三位一体”,科学规划,统筹安排,从根本上解决制约贵州省发展的问题。遵照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指示,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研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技术规程规范,会同贵州省人民政府编制了本规划,以此指导今后贵州省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

第一章 规划背景和重大意义

第一节 基本情况



  贵州省地处云贵高原东部,地势西高东低,平均海拔1100米左右。国土面积17.6万平方公里,其中山地占61.7%,丘陵占30.8%,山间坝子占7.5%,是全国唯一没有平原支撑的内陆山区省份。全省岩溶分布广泛、发育强烈,岩溶出露面积 11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62%,是世界岩溶地貌最典型的地区之一。特殊的地形地貌,造成贵州石多土少,土层瘠薄,易受侵蚀,水土流失严重。2009年贵州省总人口3798万人,耕地面积6700万亩,人均耕地1.8亩,但高产稳产农田少,单产水平较低。
  贵州省属中亚热带气候区,气候温和、雨量丰沛、雨热同季,多阴雨、少日照,多年平均气温15℃左右,年均降雨量1179毫米。受大气环流及地形等影响,气候地域性差异很大,具有明显的山地垂直气候特征,灾害性天气较多,干旱、洪涝、秋风、凌冻、冰雹等自然灾害频发。
  贵州省位于长江和珠江两大流域上游,是长江、珠江重要生态屏障。境内河流众多,水资源丰富,多年平均径流量1062亿立方米,人均占有水资源量2793立方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水资源时空分布很不均衡,加之岩溶地貌广泛发育,山高坡陡,地形破碎,保水蓄水十分困难,有水存不住、用不上,工程性缺水问题十分突出。贵州省生态环境脆弱,石漠化面积大、程度深、危害重、难治理。
  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低下。2009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3913亿元,财政收入78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2451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 41%、40%、3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863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005元,分别为全国平均水平的75%和58%,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程度仅57%,比全国低18个百分点。省内城乡差距也十分明显,2009年城乡居民收入比高达4.3:1,远大于全国3.3:1的平均差距。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不仅与发达地区的差距在扩大,与周边省区市相比差距也在拉大。2000年,贵州省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分别比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少 2326元、2005元和1742元,2009年分别扩大到12534元、6987元和3192元;2000年贵州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相当于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的73%、72%和93%,到2009年分别下降到67%、67%和89%。全省人均收入在国家贫困线以下的贫困人口有555万人,贫困发生率达17%,贫困人口之多、贫困发生率之高均列全国首位。总体上看,贵州省是全国最贫困、实现小康社会目标难度最大的地区。

第二节 重大意义

  一、编制和实施规划是打破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瓶颈制约的迫切需要

  自然条件差,交通闭塞、水利设施落后、生态环境脆弱是制约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根源,治穷必须挖根。近年来,通过多方努力,贵州省交通条件明显改善,交通落后的瓶颈制约正在被逐步打破,但水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生态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能力明显不足,仍是制约贵州省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两块“短板”。在交通建设有所突破之后,有必要加大支持力度,帮助贵州省尽快突破水利建设、生态治理等制约因素,努力实现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缩小区域差距和城乡差距,让贵州省各族人民同全国人民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这不仅对贵州省的发展有重大意义,对促进西部大开发、推动全国区域协调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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