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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关于在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开展第二个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周”的通知

中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关于在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开展第二个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周”的通知
(安监总党〔2011〕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党组,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及各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党委(总支、支部):

  经总局党组研究决定,自今年7月11日至17日,在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开展第二个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周”(以下简称“警示教育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警示教育周”的主题和内容

  为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本次“警示教育周”的主题是“牢记宗旨、执法为民”。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紧密围绕这一主题,开展“一查两找”。要以行使权力、落实责任、遵纪守法、安全执法为主要内容,认真总结回顾去年开展“警示教育周”以来反腐倡廉各项警示教育措施的落实情况,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规范权力行使方面的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总局党组“九条纪律”的情况,以及自觉坚持学法、用法、执法、护法的情况。通过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宗旨意识和法纪观念,加强岗位廉洁自律,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以周保月、以月促年、逐年深化”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的顺利实施。

  二、“警示教育周”的步骤安排

  1.动员部署。7月上旬,总局党组将召开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第二个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周”动员视频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总局视频会后,各单位要进行再动员,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方案,对开展本单位的“警示教育周”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2.召开党的组织生活会。各单位要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围绕总局党组提出的“警示教育周”主题和内容,认真总结经验体会,分析查找问题,提出工作措施和努力方向。通过“一查两找”,使广大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得到进一步升华,廉洁自律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警示教育效果得到进一步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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