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保监国际〔2011〕763号)
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开业的请示》(华寿字〔2010〕041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开业。
二、经审查,陈华标符合《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同意其担任你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职务。
三、该中心支公司仅限于在福建省泉州市行政辖区内经营业务,业务范围由你公司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决定。
四、批准该中心支公司的办公地址为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凤山段金茂大厦7层。
五、该中心支公司应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经营情况报表和其他要求报送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