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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设立广东宏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设立广东宏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的批复
(保监中介〔2011〕754号)


韶关市宏志工贸有限公司、广州市天高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润都集团有限公司、孙江:

  你们提交的广东宏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设立广东宏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韶关市宏志工贸有限公司出资420万元,出资比例42%;广州市天高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30万元,出资比例33%;广州润都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50万元,出资比例15%;孙江出资100万元,出资比例10%。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不含港、澳、台)。

  四、公司住所: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9号楼905房。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 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

  (二) 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

  (三) 再保险经纪业务;

  (四) 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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