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设立北京平信保险公估有限公司的批复
(保监中介〔2011〕739号)
张佐连、李凌波:
你们提交的关于北京平信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设立北京平信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其中,张佐连出资120万元,出资比例60%;李凌波出资80万元,出资比例40%。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不含港、澳、台)。
四、公司住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清源西里1、2号底商。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保险标的承保前的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
(二)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损理算及出险保险标的残值处理;
(三)风险管理咨询;
(四)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