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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公告2011年第37号――关于海峡两岸海上直航政策措施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公告
(2011年第37号)
关于海峡两岸海上直航政策措施的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
海峡两岸海运协议
》,促进两岸海上直航健康稳定发展,充分发挥直航效益,现就有关政策措施公告如下:
一、
关于增加直航港口
大陆方面增加潍坊港、安庆港为两岸海运直航港口。至此,大陆方面共有70个直航港口(港区)。
二、
关于两岸间不定期海上货物运输
自2012年1月1日起,停止外国企业、经营组织和自然人经第三地从事两岸间不定期海上货物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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