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党内出版物上可以印党徽图案。
除上述情况外,使用党徽及其图案需经县级和县级以上党的委员会组织部批准。
第八条 悬挂党旗党徽,应当置于显著位置。使用党旗党徽及其图案,应当严肃、庄重。
第九条 不得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不符合制作规定的党旗党徽。
第十条 党旗党徽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
第十一条 党的各级组织应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经常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规定的党组织和党员应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给予当事人党的纪律处分。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中国共产党党旗制作说明
党旗上党徽两面相对。为便利计,本件仅以旗杆在左的一面为说明标准。对于旗杆在右的一面,凡本件所称左均应改右。
1.旗面长宽之比为3:2,旗面左上方1/4部分缀党徽图案。
2.画旗面长与宽中线将旗分成4等分的长方形,左上方长方形内划出横18竖12等分的小方格。
党徽图案切于8×8小方格的正方形内,正方形的上部与旗上边空3格,左侧与旗左边空4格。
3.旗杆套为白色。
中国共产党党旗制法图案(见新华社传真照片)
附件2:中国共产党党徽制作说明
1.将一正方形分为32等分,分格线条编号为横向1~33,竖向1'~33'。画出对角线AC、BD。
2.锤头的画法:连接E(29、33')、F(33、29'),并从E、F两点作AC的平行线,构成锤把。从G点(8、9 18'、19'的中点)作BD的平行线至H(19、20 7'、8'的中点),从G、H两点分别作AC的平行线至I(4、14')、J(17、5'),从I点作BD的平行线,以K点(13、14 1'的中点)为圆心、KJ为半径画弧交于L点,构成锤头。
3.镰刀的画法:以M点(17、17')为圆心,MN(N点为17、1')为半径画弧NO(O点为17、33');以P点(17、15')为圆心、PO为半径画弧,与HG的延长线交于Q点;以R点(11 16'、17'中点)为圆心、RN为半径画弧,与通过R点的水平线交于S点;以T点(16、17 16'、17'的中点)为圆心、TS为半径画弧,与通过T点的垂直线交于U点;以V点(16、17 11'中点)为圆心、VU为半径画弧,与HG的延长线交于W,构成镰刀。以X点(3、4 30'、31'的中点)为圆心作圆与AB、AC线相切,从Y点(6、30')、Z点(4、28')分别作直线平行于BD,构成镰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