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培训基地、师资和教材建设
1.“九五”期间,各地区、部门经济管理干部院校、企业管理培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和企业培训基地的建设,要坚持稳定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优势、办出特点的方针。
要坚持面向企业,直接、有效地为企业服务的培训方向,以岗位适应性短期培训和工商管理培训为主要任务,进行工商管理职业资格培训试点,同时继续开展必要的在职职工继续教育和学历教育。
2.要深化院校(中心)以教学改革为重点的劳动人事、后勤服务等内部体制的改革。
院校(中心)要坚持以培训教学为主,同时开展科研、咨询、信息等服务。可采取联合办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培训院校(中心)的建设,做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3.各部门和各地经贸委要重点抓好一所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中心),作为主要培训基地。要严格按《企业管理培训中心暂行管理办法》(国经贸培〔1995〕68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培训中心的管理。被认定进行工商管理培训的院校(中心)要保证教学质量,严格考试制度,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
4.企业应抓好员工培训机构的建设,企业员工培训机构是企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能视为企业“办社会”单位在企业改革中剥离。中小型企业可以采取委托培训院校办学或联合办学等形式开展培训。
5.认真贯彻《
教师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各培训基地要有计划地对师资进行定期培训,并建立教师定期到企业调查、学习等制度,提高教师政治、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巩固和发展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落实《
教师法》赋予的待遇和地位。
6.加强教材建设。编写教材要坚持针对性、实用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原则。积累和编写工商管理培训案例教材;对短期适应性培训可采用专题报告、录音、录像等多种形式。可结合国情引进部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有关管理参考教材。
国家经贸委组织建立企业“工商管理培训”和“工商管理职业资格培训”的教学案例库和考试题库。
五、组织领导与分工
1.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企业管理人员培训工作作为“九五”期间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作为深化企业改革、搞好国有企业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企业培训工作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