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
(环函[2011]1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意见》精神,环境保护部负责牵头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为有序推进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我部成立了以周生贤部长为组长的环境保护部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近日,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了我部制定的《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我部将会同各成员单位组成检查组,拟于2011年9月开展本年度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内蒙古、江苏、浙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甘肃、青海等14个省(区),请以上14省(区)于2011年8月31日前将自查报告报环境保护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 吕春生 汪涛
电话:(010)66556243、66556244(传真)
附件: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方案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
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方案
为推动各地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主题主线新要求,按照中央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总体部署,将环境保护作为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努力提升环境保护工作水平,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促进各地环境质量改善,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重点行业环境污染是否得到有效治理。主要检查稀土、铅蓄电池、钢铁、制革、柠檬酸、味精、酿酒、淀粉、淀粉糖等重污染行业企业环保核查开展情况,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工作开展情况,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实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