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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生物资源保护工程项目储备指南的通知

  建设内容。改造农业外来物种监测业务用房,完善监测信息管理系统,配备野外调查和监测检测仪器及设备。

  4.农业生物资源鉴定评价项目。对含有优异基因、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农业野生植物资源进行发掘,对水生生物物种实施司法鉴定,开展人工驯养繁殖研究,为农业生物资源保护提供支撑。

  选项条件。依托优势农业生物资源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组织实施建设。项目承担单位应有一批长期从事野生植物保护和利用研究的专家队伍,技术力量较强,在农业野生植物图谱和基因克隆研究领域研究基础扎实、优势明显,有较强的科研开发能力。

  项目布局。“十二五”期间拟建设一批农业野生植物基因资源鉴定评价项目,分别依托北京、吉林、郑州、杭州、上海、长沙、呼和浩特、广州、青岛等地区优势农业科研院所或大专院校承建。

  建设内容。主要改造实验室,建设温室、隔离网室、苗圃、抗病虫鉴定圃、人工气候室、组培室、晒场、资料室和工作间,配套生理生化分析设备、品质分析设备、基因扩增设备、DNA检测设备、超低温冰箱等必要仪器。

  (二)水生生物资源保护项目

  1.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在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植物的主要生息繁衍的地区和区域,分别划定国家级和地方级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以保护水生野生动植物物种及其生存环境,防止非法捕捞或破坏。

  选项条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已经国务院批准,地方级保护区已经保护区所在地省(区、市)、市(地、州、盟)、县(市、旗)人民政府批准。项目承担单位应为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机构或具体承担保护区管理职责的机构。项目承担单位应拥有建设用地的土地权属。

  项目布局。“十二五”期间,拟从已认定待建的及将认定的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中,选择建设一批国家级和地方级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优先支持建设濒危程度高、具有特殊科学研究价值和重大国际影响、对国家生态安全有着重要意义的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

  建设内容。建设管护设施、科研监测设施、宣传教育设施、办公及附属设施等四大设施。①管护设施,主要建设保护管理站、围栏或浮标、界碑界桩、交通设施、巡护执法设备、防火设施设备、野生生物保护设施等。②科研监测设施,主要建设科研中心(站)、定位监测点等。③宣传教育设施,主要建设宣传场馆、宣传牌等。④办公及附属设施,主要建设办公用房及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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