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资金审计,深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加强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的审计监督,促进基金管理规范、安全,促进各项社会保险政策的落实和制度的完善,推进多层次的社会保险体系不断健全;关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推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制度不断完善;强化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和住房公积金审计,促进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的完成;加大社会保障和就业财政专项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的审计力度,促进相关惠民政策的落实,促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和社会福利事业、慈善事业的发展。
--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审计,加强对资金、物资的筹集、分配、拨付、使用和效果的全过程跟踪审计,保障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应急处置、预防预警、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推动相关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恢复和发展。
--专项资金审计,加强对科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建设等专项资金的审计,关注政策措施执行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相关政策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有效落实,推动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
七、金融审计。以维护安全、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为目标,揭示和防范金融风险,完善金融监管,推动建立健全高效安全的现代金融体系和系统性风险防范机制。
--加强对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审计和审计调查,关注货币市场、保险市场、资本市场运行中的突出问题,反映金融服务、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中的新情况,并从体制、机制上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促进深化金融改革,推动金融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
--在做好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等全面审计的基础上,关注其法人治理结构及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效果,有效揭示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制度缺陷,促进依法经营,加强管理,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加大对金融机构执行货币政策和其他宏观调控政策措施情况的审计和审计跟踪调查力度,促进金融机构调整优化资产结构,转变经营管理方式,提高为实体经济服务水平。
--加强对金融控股集团公司的审计,积极探索跨行业、跨市场金融活动的审计方法,提示系统性风险隐患,促进建立健全防范系统性风险的预警体系和处置机制。
--建立综合数据分析平台,实现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金融行业的经常性审计或审计调查,完善金融审计组织方式和审计方法体系,进一步改进信息化条件下以总行(总公司)为龙头的审计管理模式,有效整合审计资源,不断提高“集中分析,分散核查,专题研究”的工作水平。
八、企业审计。以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促进国有企业科学发展为目标,坚持“强化管理、推动改革、维护安全、促进发展”的审计思路,加快转变审计方式,加强对国有企业资金、权力和责任的审计,推动其转变发展方式、落实宏观政策、加强经营管理、防控重大风险、创新机制制度和推进反腐倡廉。
--全面监督国有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更加关注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推动企业加强内部管理。
--加大对国有企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审计力度,加强对重要经营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资金使用、资源利用等相关权力和责任的监督,促进企业健全权力运行机制。
--加强对国有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战略性结构调整、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实施节能减排、产业振兴规划等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措施情况的跟踪审计,促进国家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为国有经济实现综合性、系统性和战略性转变发挥作用。
--注重揭示影响国有企业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风险,深入分析企业经济活动与国家方针政策之间的内在关联,维护企业安全,促进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