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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做好2011年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意见

  20.加快农技推广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扩大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实施规模。大规模启动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条件建设。继续加大动物防疫体系、植保体系基地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将履行职责所需经费纳入地方各级财政预算。加强工作督导加快改革进度,创新管理机制,搞好队伍建设,力争2011年完成在全国普遍建立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的任务。

  六、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21.大力开展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推动田间末级灌排沟渠、机井、泵站等配套设施建设,发展小型集雨蓄水设施、应急水源、喷滴灌设备等,增加有效灌溉面积。全面推进旱作节水农业,大力推广全膜双垄沟播保埔、膜下滴灌、抗旱坐水种、测埔补灌等等旱作节水农业技术。加快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发展牧区水利。

  22.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力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 食生产能力规划,抓好田间工程、农技服务体菜、良种科研繁育体系等项目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分工协作、集中交入、连片推进的要求,抓紧制定实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和县级建设规划,统筹相关项目资金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尽快启动实施项目建设。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推进农田整洁、土壤改良和田间配套设施建设,开展土地平整、机耕道建设,扩大保护性耕作规模,深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普及行动,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整建制推进,扩大土壤有机质提升项目实施范围和规模,推进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工作。

  23.加强渔政渔港建设。抓紧编制渔政渔港建设规划,争取尽快启动实施。以提高渔港布局、改善主政执法条件为主要任务,加强防波堤、码头、护岸等设施建设,改扩建或新建一批沿海中心渔港、一级渔港、二级渔港、避风锚地和内陆重点渔港。集中建造一批大型渔政执法船,加强渔政码头基地、渔船管理信息系统等渔政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渔业防灾减灾能力和维权护渔能力。强化渔政执法管理,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渔业生产秩序。

  七、加强农业防灾减灾,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24.抓好农业防灾减灾工作。加强与气象等部门沟通协作,提高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水平,科学应对可能出现的干早、洪涝、台风、风雹和低温冻害等各类自然灾害。加强农业防灾减灾科研攻关和灾变规律研究,根据不同地区灾害发生特点,调整作物品种和种植结构,大力推广防灾减灾技术措施,做好种子、饲草料、灾后动物防疫等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调运。进一步修订完善《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研究建立农业防灾减灾长效机制,加快构建监测预警、应变防灾、灾后恢复、农民收入减损等防灾减灾体系,提高应对自然灾害和重大突发事件能力,切实减轻灾害对农业的影响。

  25.加强农业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草原火灾防控能力建设,强化应急培训和演练。严格草原火灾隐患排查和防火督查,加强火情监测预警,强化应急物资保障和应急处置,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深入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完善农机安全监管体系和法规体系,强化监理装备设施建设,提升农机安全监管能力,继续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加大农机安全隐患排查、安全检验等执法力度,从源头上防止农机事故发生。切实加强渔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渔民安全作业技能培训,继续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和“文明渔港”创建工作,加强渔船检测检验和管理,淘汰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老旧渔船。加强垦区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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