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重大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为促进民生相关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重点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财政就业补助等资金和项目进行了审计和调查。
(一)审计调查9个省区45个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和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表明,建立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农合制度目标基本实现,至2010年6月底,45个县新农合覆盖面达95%,筹资水平由2009年的人均100元提高到150元,缓解了农民治病就医困难。审计调查也发现,一些地方和单位存在挤占挪用新农合资金的问题,其中:5个县的有关部门挪用新农合资金2738.18万元,用于发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等;6个县的经办机构虚报参合人数4925人,套取财政补助37.30万元;14个县的经办机构审核把关不严,擅自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向8118人多支付新农合补偿487.80万元,还有4个乡镇卫生院利用虚假病历等获取补偿56.78万元。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地方已归还、收回资金2752.78万元,处理了10名责任人员。
(二)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审计,重点抽查了9个省区的12项资金和388个农田水利建设项目。2010年,中央财政投入9个省区的12项重点资金比上年增长55%,带动地方配套及农民自筹资金增长47%,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防灾减灾能力。审计发现,由于部分项目投资下达较晚,有的前期准备不够充分,至2011年1月底,2009年至2010年千亿斤粮食专项涉及的379个项目中,有376个尚未开工,中央专项资金有38.98亿元闲置在县级财政或项目管理单位。此外,22个县的44个项目筹资投劳不到位1.05亿元,一些单位还将2.09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出借、偿还世行贷款等。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有关地方加快了项目建设进度,并积极追回被套取和挪用的资金。
(三)从审计8个省区16个城市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情况看,这些地方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迅速,2010年筹集的廉租住房资金比2008年增长1.71倍,保障总户数增长2.09倍;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8.11万套,出租2.97万套。但一些地方保障性住房建设供地和住房管理等方面工作还不到位。16个城市中,有10个城市2010年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计划未全面落实,实际少供地7335亩;4个城市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未按规定达到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因管理办法不完善、配套设施不健全、部门协调不力等,有4407套廉租住房被违规租售或另作他用,有4247套廉租住房分给了不符合条件的家庭,还有4428套保障性住房长期空置。此外,一些地方保障性住房资金管理也不够严格,此次审计共发现少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21.49亿元,多申报和挪用等问题金额0.9亿元。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有关地方已收回部分违规使用的住房和资金,并处理了相关责任人员。
(四)从审计9个省市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看,这些地方2010年共筹集就业资金277.96亿元,各项就业扶持政策惠及988.96万人次,通过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帮助302.76万人就业。但审计也发现,8个省市的部分主管部门和单位违规将财政就业资金8.89亿元,用于基本建设、委托理财和工作经费等支出;7个省市的部分单位采取编造虚假材料、虚报人数和重复申请等方式,骗取就业补贴1857.52万元;4个省市部分已就业、已创业等不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违规申领就业补贴865.04万元。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有关地方已追回违规使用和骗取的资金1628.8万元。
九、资源环境审计情况
对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节能减排情况的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和地方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不断加大投入、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强化监管,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但一些地方在相关政策执行中还存在不到位、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水资源开发利用不规范,违规用地问题时有发生。2008年至2010年,黄河中上游6个省区的315户用水单位共无证取水2.31亿立方米、超许可量取水2.84亿立方米;24个项目违规占用黄河河道1.47万亩,用于建设开发区、休闲旅游设施等永久性建筑,对河道及行洪安全造成隐患。审计还发现,4个省区以化整为零、协议出让等方式违规供地1.35万亩,5个省市的49户企业采取以租代征、未批先用等方式违规用地1.9万亩。
二是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一些地方存在“两高一剩”行业扩张问题。审计20个省区市节能减排政策执行情况发现,186户企业违规建设火电项目44个、钢铁项目143个和水泥产能4083万吨,183户企业存在应淘汰未淘汰落后产能等问题。审计9个省区市的206个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发现,有114个因资金投入不足、前期工作不到位等未能按期完工。此外,审计还发现,一些地方少征、挤占、挪用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等专项资金24.89亿元,滞留、闲置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等21.46亿元。
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相关地方已收回资金8.15亿元,出台59项加强内部管理等方面制度,并处理了138名责任人员。
十、金融机构审计情况
对工商银行等5家商业银行和中国人寿、中国人保的审计结果表明,这些金融机构能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结合实际制定信贷投放和结构调整计划,拓宽保险覆盖面和服务领域,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有效提升了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但在贷款和保险业务经营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
跟踪审计5家商业银行新发放的3472亿元贷款,发现违规发放和挪用贷款等问题580亿元,其中向未批先建、手续不齐或资本金不到位的项目发放贷款254亿元,还有部分贷款被用于还贷。抽查中国人保和中国人寿499个分支机构发现,均存在以虚假承保、虚假退保、虚假理赔等方式套取保险资金的问题,金额合计19.9亿元;违规支付保险代理手续费7亿多元,其中相当部分是通过将直销业务转为代理业务套取的。
审计还发现,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作用发挥不明显。由于贷款门槛高、程序多、期限短,抑制了个人和企业的贷款需求;同时,因放贷成本高、收益差、风险大,经办银行积极性也不高。2010年,抽查的9个省市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按政策规定可担保贷款160.33亿元,实际担保贷款只有37.94亿元,仅占24%。
目前,相关金融机构已纠正违规和管理不规范问题金额185亿元,追回资金和补缴税款8479万元,对348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并出台规章制度170多项。
十一、企业审计情况
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等14户中央企业和4户中央企业驻港机构的审计情况看,这些企业能够执行中央决策部署,紧紧抓住经济企稳回升的有利形势,深化改革,强化管理,企业资产和收入规模进一步扩大,盈利能力总体上有所增强。但一些企业在重大决策、财务核算和内部控制等方面还存在不够严格、不够规范的问题。
在重大决策方面,抽查这些企业的625项决策中,有164项存在可行性研究不充分、未按规定报批、违反内部决策程序等问题,造成损失及潜在损失34.14亿元,其中44项发生在下属单位,造成损失和潜在损失31.47亿元。
在财务核算和内部控制方面,此次审计共发现这些企业2009年收入不实606.39亿元、利润不实64.37亿元,分别占其当年收入、利润总额的2%和5%。还有9户企业通过隐瞒收入、虚列支出等转移资金25.8亿元,用于账外发放奖金和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