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0年中央决算的决议


  (三)强化财政资金管理

  加强财政专户管理,切实做好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取消违规设立的各类专户。强化部门和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凡不符合规定设置的账户一律撤销。加强对部门银行账户的监控。规范账户开设代理银行选择方式,增强公开性和透明度。继续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规范非税收入执收行为。进一步扩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范围,2012年底前所有预算单位的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建立覆盖各级财政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完善各级财政部门内设机构之间,上下级财政部门之间,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国库、财政专户开户银行之间的对账制度。加强监控制度建设,加快构建财政资金风险防控机制,健全内部监督制度,落实财政资金安全责任制。

  (四)稳步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项目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要运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进一步扩大绩效评价试点范围,合理确定绩效评价试点项目,将民生项目和具有较大经济社会影响的重大项目作为绩效评价的重点。逐步扩大上级对下级转移支付的绩效评价试点。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研究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安排有机结合的机制,逐步实行绩效问责和评价结果公开,促进部门改善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加快推进预决算公开

  进一步细化预算公开,2011年中央公共财政预算的部分重点支出和2010年度中央财政总决算公开到“项”级科目。2011年经全国人大审查批准的部门预算和部门决算向社会公开。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中央财政2010年度行政经费支出决算总额和“三公”经费决算总额由财政部向社会公开;中央各部门2010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和2011年“三公”经费预算,由本部门向社会公开。同时,推动地方做好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公开工作。

  (六)严格财政监督

  牢固树立综合监督理念,建立财政监督机构与预算管理机构之间的工作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制度,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提升财政监督合力。做好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重大财税政策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保障政策有效落实。建立完善财政监督信息披露和公告制度。完善基础制度,加强纵横沟通,强化定期核查。继续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切实抓好调整经济结构资金、强农惠农资金和重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加快构建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风险预警机制,努力防范财政风险。

  规范财政管理,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关系重大。我们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诚恳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大力推进财政发展改革,切实完善财政科学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0年中央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
--2011年6月27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高强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听取了财政部《关于2010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和审计署《关于201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对中央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10年中央决算收入42488.47亿元,完成预算的111.6%,比上年增长18.3%。加上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调入100亿元,中央财政使用的收入总量为42588.47亿元。中央决算支出48330.82亿元,完成预算的103.6%,比上年增长10.3%。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5989.73亿元,完成预算的99.6%,比上年增长4.8%;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32341.09亿元,完成预算的105.7%,比上年增长13.2%。加上安排用于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57.65亿元,中央财政支出总量为50588.47亿元。中央财政收支总量相抵,赤字8000亿元,比预算减少500亿元。2010年末中央财政国债余额67548.11亿元,控制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限额以内。
  2010年中央决算与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相比,财政收入增加17.95亿元,主要是在决算清理期间,增加了一些专项收入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中央财政支出增加8.3亿元,主要是增加了用于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支出。增收增支相抵,净增收9.65亿元,安排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10年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3175.75亿元,完成预算的124.3%;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3016.75亿元,完成预算的94%。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58.67亿元,完成预算的132.7%;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41.99亿元,完成预算的123.2%。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0年中央决算总体情况是好的。国务院及其财政等部门认真贯彻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决议,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实结构性减税和鼓励居民消费的措施,着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对“三农”和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事业的支持力度,推动西部大开发等重点工程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继续深化财税改革,推进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扩大财政省直管县改革范围,开展资源税等税制改革试点;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加快资金拨付,注重支出绩效,推进预算公开,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绩。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2010年中央决算(草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0年中央决算中也反映出一些应当注意的问题,有的还比较突出,主要是:预算编制还不够规范,代编预算规模仍然较大,部分基本建设等项目支出年初预算到位率和执行率不高;预算支出追加调整较多,执行进度不够均衡,部分专项支出进度缓慢,结转资金数额较大;财政监督不够严格,个别部门存在违法违规的问题;转移支付结构仍不够合理,专项转移支付规模仍然偏大,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还不够完善;财政管理比较粗放,部分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审计署围绕中央预算执行和重点民生资金使用管理等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等方面,发现了不少突出的问题。审计报告还显示,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较大,增长较快,管理机制不健全,部分地方偿债能力弱,存在风险隐患。建议国务院责成有关部门对存在的问题,从体制机制上认真进行整改。
  针对2010年中央决算反映出的问题,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切实改进预算编制管理
  规范预算编制,科学编制收入预算,客观反映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情况。细化预算支出编制内容,提高基本建设等项目的年初预算到位率,大力压缩代编预算规模。清理、归并政府性基金项目,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完善基金预算管理制度和使用办法。进一步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健全管理制度。
  二、规范预算执行管理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