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文物局关于西班牙摄制组来华拍摄涉及有关文物的复函(2011)

国家文物局关于西班牙摄制组来华拍摄涉及有关文物的复函
(拍摄许可〔2011〕64号)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际合作司:
  你司关于西班牙影视制作公司《皇后的项链》摄制组来华拍摄专题片涉及文物的函(外字[2011]44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该摄制组于2011年6月拍摄陕西西安钟楼、鼓楼,大雁塔,秦始皇兵马俑(坑上拍摄),西安城墙;甘肃莫高窟(外景)、玉门关及长城烽燧遗址(包括大方盘、小方盘);新疆柏孜克里克千佛洞、雅尔湖故城、阿巴和加麻札(墓)有关镜头。具体拍摄内容及拍摄方式等事宜请与当地文物部门协商确定。在拍摄过程中,请该摄制组严格服从文物管理人员安排,务必确保文物安全。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