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表彰文化遗产日活动组织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文物政发〔2010〕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各直属单位:
2010年是国务院批准设立“文化遗产日”的第五年。五年来,全国各地、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文物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围绕“文化遗产日”主题,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有力地推动了文化遗产保护知识和理念的宣传普及,为提高广大公众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为鼓励“文化遗产日”活动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一步彰显“文化遗产日”活动的引领效应和社会作用,经研究,决定授予杭州市园林文物局等3个单位“文化遗产日活动组织特别奖先进集体”称号,北京市西城区文化委员会等56个单位“文化遗产日活动组织奖先进集体”称号,范学新等58名同志“文化遗产日组织奖先进个人”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荣获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率先垂范,再接再厉,,在今后的“文化遗产日”活动组织和文化遗产宣传普及工作中勇于开拓,不断创新,为保护文化遗产、传承中华文明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文化遗产日活动组织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
文化遗产日活动组织特别奖先进集体:
杭州市园林文物局
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中国文物报社
文化遗产日活动组织奖先进集体:
北京市西城区文化委员会
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委员会
天津市文物管理中心
天津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河北省文物局
承德市文物局
晋祠博物馆
八路军太行纪念馆
内蒙古博物院
呼和浩特市文化局
本溪满族自治县文化局
建平县文化局
吉林市文化局
黑龙江省博物馆
鹤岗市文物管理站
上海市卢湾区文物保护管理所
上海市徐汇区文化局
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长兴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安徽省文物局
黄山市文化委员会
福建省文物局
福建省福州三坊七巷管委会
靖安县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