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9: 人才队伍建设重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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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每年培训100万名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建设一批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
02 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
(1)高级技师培训。发挥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作用,国家每年重点支持5万名左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领域)高级技师培训。
(2)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依托大型骨干企业(集团)、重点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每年建设80个左右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3)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鼓励各级政府、行业企业,依托生产服务一线优秀高技能人才所在单位建设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依托中华技能大赛获奖者、全国技术能手和掌握传统技能、民间绝技的技能大师,每年建设100个左右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03 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
(1)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全国新建各级各类留学人员创业园30家。实施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每年资助至少400名留学回国创业人员。实施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每年资助60项海外留学人才为国服务活动。
(2)专家服务基地建设。在现有专家大院、专家服务站、科技110等专家服务机构的基础上,再建设一批专家服务基地,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3)加强博士后公寓建设,改善博士后人才工作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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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形成充满生机活力的用人机制
贯彻落实《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创新和完善选拔任用机制,健全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 完善公务员制度
加强
公务员法配套法规建设,深入开展公务员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
公务员法和配套法规贯彻实施。健全公务员管理机制,加快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健全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管理办法,建立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序列和管理办法。完善公务员职位聘任制度。完善公务员选用机制,坚持和完善从基层一线考录公务员的制度和办法,从2012年起,中央机关和省级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均从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考录。健全竞争性选拔公务员办法。建立和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公务员考核评价体系,改进考核办法,强化对公务员的激励保障和监督约束。
第二节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按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搞活用人制度,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完善合同用人机制、公平竞争机制、绩效评价机制、人员退出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三节 推进中国特色退役军官安置制度建设
积极稳妥地改进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建立健全公平公正公开的安置机制,逐步完善军转安置政策法规体系,推进中国特色退役军官安置制度建设。进一步拓宽安置渠道,全力完成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积极推进军转干部自主择业工作,大力扶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加强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认真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维稳工作。
第六章 深化工资制度改革 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加快形成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促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
第一节 完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按照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平等协商确定、政府监督指导的原则,形成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机制和增长机制。积极稳妥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加强对部分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缩小行业间工资水平差距。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国有控股金融机构负责人薪酬管理,使企业负责人薪酬结构合理、水平适当、管理规范。加强企业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设,在建设领域和容易发生工资拖欠的其他行业普遍建立工资保证金,在市县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完善并落实工程总承包企业清偿欠薪负责制、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属地政府负责制、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刑事司法联动打击恶意欠薪机制,基本实现职工工资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无拖欠。
第二节 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调整机制。继续推进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研究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建立健全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加大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倾斜力度,逐步提高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资收入水平。根据事业单位改革总体要求,深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巩固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成效,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慎推进”要求,落实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的激励力度,加强对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收入分配的监督管理,制定工作人员兼职兼薪管理办法。
第三节 加强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和指导
完善最低工资制度,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进一步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探索发布全国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指导意见,引导企业合理进行工资分配。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为企业和劳动者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参考依据。建立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制度,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调整提供科学依据。实行有利于促进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提高职工工资收入的财税扶持政策。
第七章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加强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建设,加快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逐步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
第一节 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