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新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的通知
(质检特函〔201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质检总局70号令《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以及《燃气用聚乙烯管道焊接技术规则》的有关要求,经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查同意,下列单位新增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聚乙烯(PE)管道焊工考试机构),现公布如下:
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焊工考试委员会;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焊工考试委员会;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焊工考试委员会;
湖南省特种设备检测中心焊工考试委员会;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焊工考试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