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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关于授予湖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等“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的建设特别贡献奖”的决定

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关于授予湖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等“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的建设特别贡献奖”的决定
(会行党〔2011〕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党组织:

  自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以来,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推动行业科学发展,扎实推进行业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基层党组织。其中,湖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云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及河南省洛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已经本地省委组织部门推荐,被中央组织部列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为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争得了荣誉。

  为表彰这三家行业党组织的突出贡献,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决定,在纪念建党90周年之际,对湖北省、云南省及河南省洛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授予“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的建设特别贡献奖”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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